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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开宏观】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释放重大信号

2023-10-31粤开证券Y***
【粤开宏观】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释放重大信号

请务必阅读最后特别声明与免责条款 www.y kzq.com 1 / 9 证券研究报告 | 宏观深度 宏观研究 【粤开宏观】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释放重大信号 2023年10月31日 投资要点 分析师:罗志恒 执业编号:S0300520110001 电话:010-83755580 邮箱:luozhiheng@y kzq.com 分析师:马家进 执业编号:S0300522110002 电话:13645711472 邮箱:majiajin@y kz q.com 分析师:原野 执业编号:S0300523070001 电话:15810120201 邮箱:y uany e_zb@y kzq.com 近期报告 《【粤开宏观】我国历次调整预算和发行特别国债的背景、效果及启示—宏观研究》2023-10-29 《【粤开宏观】增发1万亿国债的意义—宏观研究》2023-10-24 《【粤开宏观】美国2008年房地产危机的成因、处置和启示——海外房地产系列之二》2023-10-23 《【粤开宏观】库存周期的误区、分歧与辨析》2023-10-22 《【粤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最大的时刻已经过去:9月经济数据解读—宏观研究》2023-10-18 事件 10月30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工作,分析金融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 风险提示:外部冲击超预期、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超预期 宏观深度 请务必阅读最后特别声明与免责条款 www.y kzq.com 2 / 9 目 录 一、本次会议的新提法 ..........................................................................................................................................3 二、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关键是中长期体制机制改革 ......................................................................................3 三、针对性化解当前房地产风险,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4 四、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止风险蔓延 ....................................................................................................5 五、加强金融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与机构改革相辅相成,明晰央地金融监管关系 ........................................5 六、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充分发挥货币政策与资本市场作用 ..................................................................................6 rUrUeWpWrU8Y9ZoX9P9RbRtRoOnPsRlOnMrQkPoOmN8OqRqQxNoOoPNZqMqO 宏观深度 请务必阅读最后特别声明与免责条款 www.y kzq.com 3 / 9 一、本次会议的新提法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是我国金融领域最高规格的会议,对下一阶段的金融发展与改革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会议通稿通常包括三大部分:(1)总结近几年来的金融工作,(2)分析当前金融发展形势,(3)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在部署工作中,又主要包括四大方面:一是服务实体经济,二是加强金融监管,三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四是扩大金融开放。 此次会议有诸多新提法: 第一,名称由之前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改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突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就曾指出“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 第二,提出“建设金融强国”“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从经济大国走向经济强国,必然伴随着金融由大而强。随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我国正在从资本与技术的承接者走向资本与技术的输出者,这要求我们必须建设一个高效、稳健、开放的金融体系,努力建设金融强国。 第三,对当前形势判断,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明确指出不足:“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有的还很突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高,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会议要求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第四,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到更重要的位置,会议指出“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特别是提出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三大重要原则,“要把握好权和责的关系,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把握好快和稳的关系,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把握时度效,扎实稳妥化解风险,坚决惩治违法犯罪和腐败行为;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第五,针对当前经济恢复基础仍不牢固,货币政策有进一步发力的空间。会议要求“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大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 二、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关键是中长期体制机制改革 会议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明显不同于2017年会议的“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2017年所处的经济环境和政策背景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地方政府债务尤其是隐性债务导致宏观杠杆率大幅攀升,为避免杠杆过快上升产生金融风险,抓住地方政府这一行为主体来严控债务和金融风险,侧重结果导向。 今年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所处的宏观和政策环境是疫后经济恢复期,在宏观税负下行、经济社会风险财政化驱动下,地方政府债务既有政绩观的驱动,更有被动式抬升,因此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的关联不能简单从政绩观纠偏和问责角度,更应建立起相应制度。概要言之,其一是从侧重结果导向到侧重过程和制度建设;其二是认识到债务形成既有地方政府主观,也有客观环境导致;其三是明确债务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高质量发展,而不是压降债务绝对规模。 我们认为,地方债务的形成原因复杂,包括体制性原因,又经过经年累月的积累, 宏观深度 请务必阅读最后特别声明与免责条款 www.y kzq.com 4 / 9 解决也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尤其是当前地方债务风险、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交织,需要注意处置的力度和节奏。有效控制债务率要处理好几对关系:一是存量和增量关系。确保存量债务逐步化解,严格控制增量。二是系统性风险与道德风险关系。央对地方提出党政干部负责的机制,省以下政府关系也应该建立起市县党政领导负责机制,解决道德风险问题。三是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关系。隐性债务显性化,根据公共属性强弱划分为政府债务和企业债务,分别通过财政和市场化法治化方式解决。四是分子与分母的关系,即分子端的债务尽可能要有更大的分母端产出,必须提高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率。 短期要应对好债务到期后的再融资问题,避免引发处置风险的风险,集中在拉长周期和压降成本,但中长期要推动体制机制的联动改革。第一,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界定政府职责与规模。深化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强化绩效管理。第二,建立匹配多元目标治理体系下的政绩考核激励约束制度和财政评估制度。第三,建立政策出台前评估和实施效果问责机制,避免各领域风险蔓延至财政,避免风险财政化透支财政空间。第四,尽快稳定宏观税负,减税降费要从追求数量转向效果,结构性加税(房地产税、消费税、环保税、资源税,对普通居民影响不大、但有利于推动绿色发展和缩小贫富差距的税种)、数据财政。第五,加快推进中央和地方、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下划消费税给地方以增加地方财力,逐步上收事权和支出责任至中央和省级政府,减轻地方和市县财政支出责任。第六,推动城投平台转型为普通经营性国有企业。最核心是要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形成政府与转型城投的清晰界限,真正按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实施管理,一方面转型城投不再背负政府投融资的包袱,另一方面又按照市场化激励约束自负盈亏。第七,优化债务区域结构,适度放宽都市圈城市群以及人口流入地区的举债额度,但强化绩效管理,负债与资产匹配、成本与收益匹配,在有优质现金流的资产项目上加杠杆,稳定杠杆率而非稳定杠杆绝对数。第八,优化债务性质结构,实事求是面对风险。提高国债和一般债比重,降低地方债和专项债比重。第九,强化财政与金融配合。财政为主,货币金融环境从数量和价格支持财政。 三、针对性化解当前房地产风险,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会议提出“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近几年房地产领域逐步暴露出一些风险,例如房企债务风险、期房烂尾风险、房地产销售和投资持续低迷等,对财政、金融、经济等各方面都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与房地产发展的旧模式密不可分,房企通过“高周转、高杠杆、高债务”实现野蛮生长,部分地方监管部门未严格执行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房地产市场存在部分投机炒作行为等,因此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 要化解当前房地产风险,有几个重要抓手:一是做好“保交楼”工作,加强对房企的预售资金监管,防止期房烂尾,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二是防止健康房企出现流动性紧张,要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当前金融机构为保障资金安全而出现慎贷惜贷行为,导致民营房企面临融资难问题;三是提振居民购房信心和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四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三大工程”建设,既能对冲房地产投资下滑,又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宏观深度 请务必阅读最后特别声明与免责条款 www.y kzq.com 5 / 9 四、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止风险蔓延 近年来中小银行在发展经营过程中聚集了较多风险,因此会议要求“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2019年起,个别城商行、部分地区的村镇银行陆续爆发风险事件。一是包商银行等城商行被民营资本“掏空”,侵害储户和其他股东权益。2005-2019年,“明天系”通过注册209家空壳公司,以347笔借款的方式套取信贷资金,形成的占款高达1560亿元,且全部成了不良贷款。二是河南等地的村镇银行出现“取款难”问题,源于缺乏规范的公司治理,以及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推介、异地敛存、线上吸储放大了风险。此外,村镇银行、监管系统均出现金融腐败现象。三是部分地方政府在扭曲政绩观的引导下,不当干涉当地银行业务,抬高隐性负债。长期与房地产和地方融资平台高度绑定的中小银行承担了较多隐性债务,无法有效地实现模式转变、职能转换,并不断积蓄风险。 化解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首先是要明确原则。银行风险的处置措施分为最后贷款人措施(流动性支持)、存款担保措施、行政接管措施三类行政性措施,以及自我救助措施、同业互救措施两类市场化措施。其一,对系统性影响较小的银行,强调市场力量优先,采取市场化措施,防止道德风险。当其出现流动性风险但资可抵债时,尽量安排其进行自救,鼓励中小银行引入AMC等不良资产服务商,压实股东责任,适时适量地进行一定流动性支持等。而无法恢复常态且财务状况持续恶化的机构,应坚决加速市场出清,实现供给侧优化。其二,针对影响较大银行,应以行政主导模式为主,强调及时介入和单一机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