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1 月r e p o r t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措施瑞士后续报告和技术合规性重新评级2023 年 10 月F o l l o w - u p FATF (2023) , 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措施–瑞士 , 第四次增强后续报告 , FATF , 巴黎https: / / www. fatf - gafi. org / content / fatf - gafi / en / publications / Mutualevaluations / switzerland - fur - 2023. html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 FATF ) 是一个独立的政府间机构 , 负责制定和促进保护全球金融体系免受洗钱 , 恐怖主义融资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的政策。 FATF 建议被公认为全球反洗钱 ( AML ) 和反恐融资 ( CTF ) 标准。有关 FATF 的更多信息 , 请访问网站 :本文件和 / 或此处包含的任何地图均不影响任何领土的地位或主权 , 国际边界和边界的划定以及任何领土 , 城市或地区的名称。FATF 全体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以书面形式通过了这份报告。引用参考 :© 2023 FATF 。保留所有权利。未经事先书面许可 , 不得复制或翻译本出版物。对于本出版物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 应向 FATF 秘书处提出申请 , 2 rue Andr é Pascal 75775 巴黎 Cedex 16 , 法国(传真 : + 33 1 44 30 61 37 或电子邮件 : contact @ fatf - gafi. org).图片来源 - 封面 : © iStock / Samuel Howell PAGE1瑞士第四份加强跟进报告瑞士第四次强化后续报告IntroductionFATF 全体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通过了瑞士的相互评估报告 ( MER ) 。根据 MER 的结果,瑞士被置于加强的后续行动之下。瑞士于 2020 年 1 月通过了第三份技术合规性重新评级的增强型后续报告。第四份增强后续报告分析了被评估国家在纠正其 MER 中发现的一些技术合规缺陷方面取得的进展。重新评级是为了反映所取得的进展。总体而言 , 预计各国将在 MER 通过后的第三年年底之前解决大多数 ( 如果不是全部 ) 技术合规性缺陷。本报告未涉及瑞士在提高其有效性方面的进展。Imane EL BOURICHI 女士,摩洛哥保险监督员反洗钱 / 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司司长社会保险协会 (ACAPS) 对重新评估进行了分析。她得到了 FATF 秘书处阿丽亚娜 · 施耐德的协助。本报告的第二部分总结了瑞士在改善技术合规性方面的进展。第三部分介绍了结论 , 并包括一个表格 , 显示了瑞士的 MER 评级以及基于此报告和先前的后续报告的更新评级。提高技术合规性方面的进展本节总结了瑞士通过纠正 MER ( R.10 和 R.40 ) 中确定的一些技术缺陷来改善其技术合规性的进展。在纠正 MER 中发现的技术合规缺陷方面取得的进展瑞士在解决 MER 中关于 R.10 和 R.40 的技术合规缺陷方面取得了进展。由于这一进展 , 瑞士对这些建议进行了重新评级。 2 瑞士第四份加强跟进报告建议 10YearRatingMER2016PC1st后续报告2018PC ( 未重新评估 )2nd后续报告2019PC ( 未重新评估 )3rd后续报告2020PC4th后续报告2023↑LCa)Criterion 10.1( Met ) : 如 2016 年 MER 所述 , 禁止保留匿名帐户的原因是金融中介机构在建立业务关系时有义务验证客户的身份 ( 第 3 条第 1 款 LBA1) 。此外 , 禁止开立新的无记名储蓄簿 , 现有储蓄簿必须在首次实物出示时取消 , 并注明提款人的身份 (CDB 第 5 条第 20 款2) 。关于编号账户 , CDB 20 规定 , 与银行行使尽职调查义务有关的所有规定适用于由编号或代码指定的所有账户、储蓄账簿、证券账户和保险箱 (第 1 条第 3 款) (见 MER 2016 , c.10. 1) 。b) 标准 10.2( 大部分满足 ) : 由于子标准 10.2 b ) 和 10.2 c ) 的缺点,瑞士在 MER 时部分满足了该标准。MER 特别指出,适用尽职调查措施的偶尔交易门槛过高。2020 年的第三份后续报告指出,OBA - FINMA 已与自律组织 ( OARs ) 的法规以及《瑞士银行行为准则协议》一起进行了修订。关于尽职调查 ( CDB ) 的行使 ,为了将适用尽职调查措施的偶尔交易的门槛降低到 15 000 瑞士法郎 ( 13, 694 欧元。3),因此满足子标准 10.2 b) 。因此,剩余的缺口涉及 10.2 c),并包括没有明确规定要求银行在建议 16 及其解释性说明中提到的情况下以电汇形式进行偶尔交易时实施尽职调查措施。尽管实际上银行通常不会为临时客户进行此类交易,但并未明确说明 ( 请参阅 MER 2016,c.10. 2 ) 。至于子标准 10.2 a) 、 10.2 d) 和 10.2 e), 瑞士在 MER 时已经遵守, 因为 LBA 已经根据子标准 10.2 a) 规定了建立业务关系时的尽职调查原则。根据子标准 10.2 d ),当怀疑 LBA 下的 ML / TF 时,也需要采取尽职调查措施,最后,每当对传输给金融中介机构的识别数据的准确性有疑问时 ,1 《洗钱法》 (洗钱法)2关于 2020 年银行尽职调查义务的公约 (2020 年瑞士银行尽职调查行为守则协议 (CDB 20)3 MER 发布之日汇率 (2016) PAGE3瑞士第四份加强跟进报告The identification of the customers in question must be renewed in accordance with 10.2 e). In view of these elements, criteria 10.2 has been re - rated “Mostly met ”.c)Criterion 10.3( 大部分满足 ) : MER 表明大部分满足此标准。 LBA 中规定了客户识别和身份验证的原则 ( 第 3 条第 1 款 ) 。但是 , 它适用于 c.10. 2 中确定的限制 ( 请参见上文和 MER 2016 , c.10. 3 ) 。d) 标准 10.4( Met ) : 如 MER 所述,当客户是法人实体时,所有金融中介机构都必须确定其授权书,并核实代表其建立业务关系的人的身份 ( 第3 para.1 LBA ) 。这项要求也适用于伙伴关系 ( 第44 para.3 OBA - FINMA,第 7 段。2 和 15 CDB 20,第 5 段。3 R OAR - ASA, § 12 para.1 R Polyreg, Cm 15 para.3 和 4 R ASSL,点 20 R OAR SO - FIT) 。此外,受托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他们有权以信托的名义建立业务关系 ( 第64 para.3 OBA - FINMA,艺术。16 para.3 CDB 20,第 24 段。3 R Polyreg,艺术。9 para.第 1 段和第 11 段。3 R OAR AOOS,点 20 R OAR SOFIT ) 。除 SVIG R ( 第 2.1. 2.3 节 ) 外,AML / CFT 法规中没有任何措施明确承担私法义务,即金融中介机构必须根据授权书或授权书检查自然人是否以另一自然人的名义并代表另一自然人行事。然而,OBA - FINMA 的各种规定间接提到了这一点 (第13 para.5 让d 和 39 让。c ) ( 参见MER 2016,c.10. 4 ) 。e)Criterion 10.5( Met ) : 2016 年,金融中介机构有法律义务 “根据情况要求进行尽职调查 ”,以识别其客户的实益拥有人,但金融中介机构没有采取合理步骤验证客户实益拥有人 ( BO ) 的身份并确保其 BO 身份的一般和系统义务。因此,该标准在 MER 中被评为 “部分满足 ” 。LBA 第 4 条第 1 款填补了这一空白,该款引入了金融中介机构识别受益所有人并核实其身份的义务。联邦委员会 2019 年 6 月 26 日关于 LBA 第 4 条的信息还规定,金融中介机构必须依靠各种来源进行验证,包括其自己对客户个人资料的了解,公共信息,以及在必要和可能的情况下提供的信息外部服务,以确保它知道 BO 是谁。联邦委员会的信息还规定 : “因此,金融中介机构必须严格核实受益所有人的身份,并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其合理性 ”,这意味着核实受益所有人的身份。这完全符合标准 10.5 的要求。f) 标准 10.6( Met ) : 如 MER ( 参见 c.10. 6 ) 所示 , 金融中介机构必须确定业务关系的目的和目的 , 要收集的信息的范围取决于客户所代表的风险 ( 第 6 条第 1 款 LBA ) 。 4 瑞士第四份加强跟进报告g) 标准 10.7( Met ) : 在 MER 时,有关于金融机构有义务对整个业务关系中进行的交易进行仔细审查的规定,以确保它们与次级标准一致 10.7 ( a ) 。关于 10.7 b ),除 Polyreg 关联公司外,2016 年,金融中介机构没有一般和明确的义务确保作为尽职调查的一部分获得的数据在业务关系过程中保持最新和相关。因此,该标准被评为 “部分满足 ” 。第 1 款弥补了这一缺陷。之二根据 LBA 第 7 条的规定,金融中介机构必须定期检查所需文件,即e.在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时获得的文件是最新的,并在必要时进行更新。本文还指出,验证和更新的频率,范围和方法取决于客户所代表的风险。此外,在第 7 条的层面上,联邦委员会 2019 年 6 月 26 日的信息规定,由金融中介机构根据基于风险的方法确定必须更新哪些数据。日,主要基于其对业务关系的分类或监控的相关性。h) 标准 10.8( 主要是满足 ) : 2016 年,作为尽职调查义务的一部分,金融中介机构有义务确定所需业务关系的目的和对象,这意味着他们必须了解客户业务的性质。此外,如果客户是法人或法律安排,法律要求还包括获得受益所有权书面声明的义务。然而,没有系统的义务来核实受益所有人的地位 (参见c.10. 5),这限制了金融中介机构努力了解其客户的所有权和控制结构的情况。因此,该标准在 MER 中被评为 “部分满足 ” 。《律师协会法》第 4 条弥补了与身份核实有关的缺陷,该条规定金融中介机构有义务核实法人和法律安排的受益所有人的身份,这意味着对所有权结构的理解。还有一些条款支持对所有权结构的这种理解 ( 特别是对于住所公司 ) : 第 2 条,让。a,OBA - FINMA 定义了什么是住所公司,OBA - FINMA 第 9a 条要求金融中介机构澄清使用住所公司的原因,第 13 条第 1 款。2 、让h,OBA - FINMA 认为,结构的复杂性,特别是在使用几家住所公司的情况下,没有明确可理解的理由,构成了涉及风险增加的业务关系的迹象。但是,没有明确规定要求金融中介机构了解所有类型公司的所有权结构。i) 标准 10.9( 大部分满足 ) : 如 MER 中所述 , 在与法人和安排建立业务关系时 , PAGE5瑞士第四份加强跟进报告金融中介机构必须使用以下标准中列出的数据来识别和验证其客户的身份 : ( a ) 第 44 条第 1 款。 b 和 47 OBA - FINMA , 第 12 和 13 条 CDB 20 , 第 5 条 R OAR - ASA , § 8 第 1 款。 b 和§ 11 R Polyreg, art. 9 para. 1 R OAR AOOS, Cm 15 p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