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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及新能源行业事件点评:充电桩系列报告2-官方持续发声支持充电桩发展,“适度超前建设”或将有效扩大充电桩投资

电气设备2023-05-07华福证券佛***
电力设备及新能源行业事件点评:充电桩系列报告2-官方持续发声支持充电桩发展,“适度超前建设”或将有效扩大充电桩投资

1 公司研究 行业事件点评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电力设备及新能源行业 官方持续发声支持充电桩发展,“适度超前建设”或将有效扩大充电桩投资 - 充电桩系列报告2 投资要点:  事件:国务院总理李强5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意见。部署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要聚焦制约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突出瓶颈,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创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确保“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  国内官方频繁发声支持充电桩建设,政策支持加速充电桩发展。除本次国常会对充电桩的支持外,今年年初至今,国家层面多次发声支持充电桩建设。①2月3日,八部委联合出台相关政策,明确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要建成适度超前的充电基础设施,新增公用桩与公共领域新能车比例力争到1:1,高速服务区充电车位占比不低于小型停车位10%。②4月19日,发改委发声将加快推进充电桩和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鼓励汽车企业开发更适宜县乡村地区使用的车型。③4月28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官方持续密集发声支持充电桩建设,有望推动充电桩建设进入高速发展期。  农村新能源车市场空间广阔,加快充电桩建设突破新能源车下乡瓶颈。此次会议指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有利于发展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力。根据中国充电联盟数据显示,公用桩保有量前5省市为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和北京等沿海省份和一线城市,保有量前10省份占全国公用桩比例在71.3%左右,集中在沿海和中部大省以及一线城市。本次意见指导有望提升乡村充电桩市场的建设节奏,为充电桩提供新的市场增长空间。  23Q1新增交直流充电桩增速同比均超90%,单桩充电量亦实现大幅增长。据中国充电联盟统计,23年Q1我国新增充电桩16万根,同比+89%,其中直流桩6.1万根,同比+91%,交流桩新增10万根,同比+92%(交流和直流总数超总新增为统计误差),交直流公用桩均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充电量方面,23年前3个月的整体充电量分别达到了23.1/25.4/24.9亿kwh,同比分别+85%/115%/131%。单桩充电量,23年前3个月分别为1256.4/1358.7/1271.6kwh,同比+18%/40%/45%,从单桩充电量的提升不难看出单桩利用率也在不断提升。充电桩作为新能源车的后置市场,新能源车的快速增长带来对充电桩的放量需求,充电桩在近年伴随新能源车快速增长,设备端与零部件端均有望受益,单桩利用率的提升也有望增厚充电桩运营端的利润。  投资建议:充电桩作为新基建之一,本次国常会强调,要聚焦制约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突出瓶颈,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超前建设”是有效扩大充电桩投资的动力之一,提前释放充电桩建设需求。建议关注,国内充电桩的运营商和设备制造环节。具有先发优势,资金规模和品牌效应的龙头运营企业,长期来看这类企业盈利将受益于多类商业模式创新:【特锐德】、【万马股份】。以及有海外渠道的充电桩模块及充电桩整桩公司:【盛弘股份】、【科士达】、【炬华科技】、【通合科技】、【欧陆通】、【道通科技】等。  风险提示:充电桩投资进度不及预期;政策落地不及预期。 电力设备及新能源 2023年5月7日 强于大市(维持评级) 一年内行业相对大盘走势 Table_First|Table_Author 分析师 邓伟 执业证书编号:S0210522050005 邮箱:dw3787@hfzq.com.cn 相关报告 1、《光伏装机电网投资超预期,锂电一季报悲观预期落地》-2023.05.03 2、《碳酸锂实物价格逐步企稳,石英砂或持续紧缺》-2023.04.23 3、《3月光伏出口数据超预期,关注上海车展新车型新技术》-2023.04.16 诚信专业 发现价值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40%-20%0%20%40%2022-042022-052022-062022-072022-082022-092022-102022-112022-122023-012023-022023-03电力设备及新能源(中信)沪深300 丨公司名称 诚信专业 发现价值 2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行业事件点评丨电力设备及新能源 图表1:2022年底国内各省份新能源车保有量,公用充电桩保有量,公用桩车桩比数据 数据来源:中国充电联盟,数据荟,华福证券研究所 024681012140500,0001,000,0001,500,0002,000,000广东浙江上海江苏山东河南北京四川河北广西安徽湖北天津湖南福建陕西重庆山西江西云南海南贵州辽宁吉林内蒙古甘肃新疆黑龙江宁夏青海西藏各省份新能源车保有量(台)各省份公用充电桩保有量(台)车桩比(右轴)2022年公用桩平均车桩比(右轴)图表2:公用桩累计增量与同比数据 图表3:公用桩单桩充电量与同比数据 数据来源:中国充电联盟,华福证券研究所 数据来源:中国充电联盟,华福证券研究所 图表4:全国充电桩保有量前10省份与占比情况 图表5:历年新能源车保有量,公用桩、私桩保有量与车桩比数据 数据来源:中国充电联盟,华福证券研究所 数据来源:公安部,中国充电联盟,华福证券研究所 89.3%-200%0%200%400%600%800%1000%01000002000003000004000005000006000007000002019-012019-052019-092020-012020-052020-092021-012021-052021-092022-012022-052022-092023-01公共充电桩年度累计增量(台)同比-100%-50%0%50%100%150%200%05001000150020002018-012018-062018-112019-042019-092020-022020-072020-122021-052021-102022-032022-082023-01单桩充电量(kwh)同比(%)0%5%10%15%20%25%0100000200000300000400000500000广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湖北省山东省安徽省河南省福建省全国各省前10充电桩保有量(台)占全国充电桩比例02468101214050010001500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新能源车保有量(万辆)公共类充电桩(万个)私人桩(万个)车桩比(公共类,右轴)车桩比(右轴) 丨公司名称 诚信专业 发现价值 3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行业事件点评丨电力设备及新能源 分析师声明 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一般声明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的信息均来源于本公司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该等公开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由其发布者负责,本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该等信息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及预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之后可能会随情况的变化而调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保持在最新状态,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所载的信息或所做出的任何建议、意见及推测并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也不构成对所述金融产品、产品发行或管理人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仅承诺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以供投资者参考,但不就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对任何投资做出任何形式的承诺或担保。投资者应自行决策,自担投资风险。 本报告版权归“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本公司对本报告保留一切权利。除非另有书面显示,否则本报告中的所有材料的版权均属本公司。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未经授权的转载,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转载责任。 特别声明 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投资者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参考依据。 投资评级声明 类别 评级 评级说明 公司评级 买入 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市场基准指数涨幅在20%以上 持有 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市场基准指数涨幅介于10%与20%之间 中性 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市场基准指数涨幅介于-10%与10%之间 回避 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市场基准指数涨幅介于-20%与-10%之间 卖出 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市场基准指数涨幅在-20%以下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 未来6个月内,行业整体回报高于市场基准指数5%以上 跟随大市 未来6个月内,行业整体回报介于市场基准指数-5%与 5%之间 弱于大市 未来6个月内,行业整体回报低于市场基准指数-5%以下 备注: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的6~12个月内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基准指数的相对市场表现。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股市场以标普500指数或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为基准(另有说明的除外)。 联系方式 华福证券研究所 上海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436号陆家嘴滨江中心MT座20层 邮编:200120 邮箱:hfyjs@hfzq.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