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世界银行]:应用于数字经济的税收理论:关于数字数据税和全球互联网税务机构的建议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研究/报告详情/

应用于数字经济的税收理论:关于数字数据税和全球互联网税务机构的建议

信息技术2021-03-02世界银行笑***
应用于数字经济的税收理论:关于数字数据税和全球互联网税务机构的建议

应用于数字经济的税收理论:关于数字数据税和全球互联网税务机构的建议 应用于数字经济的税收理论:关于数字数据税和全球互联网税务机构的建议Cristian Óliver Lucas-Mas 和 Raúl Félix Junquera-Varela © 2021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 1818 H Street NW, Washington, DC 20433电话:202-473-1000;互联网:www.worldbank.org 保留部分权利1 2 3 4 24 23 22 21这项工作是世界银行工作人员在外部捐助下的产物。本文中表达的调查结果、解释和结论不一定反映世界银行、其执行董事会或它们所代表的政府的观点。世界银行不保证本作品中包含的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也不对信息中的任何错误、遗漏或差异承担责任,也不对使用或未能使用所提出的信息、方法、过程或结论。本作品中任何地图上显示的边界、颜色、面额和其他信息并不意味着世界银行对任何领土的法律地位或对此类边界的认可或接受作出任何判断。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被解释或被视为对世界银行特权和豁免权的限制或放弃,所有这些都是特别保留的。权利和许可本作品可在知识共享署名 3.0 IGO 许可 (CC BY 3.0 IGO)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3.0/igo 下获得。根据知识共享署名许可,您可以在以下条件下自由复制、分发、传输和改编本作品,包括用于商业目的:归因——请引用以下作品:Lucas-Mas、Cristian Óliver 和 Raúl Félix Junquera-Varela。 2021. 应用于数字经济的税收理论:数字数据税和全球互联网税务机构的建议。华盛顿特区:世界银行。 doi:10.1596/978-1-4648-1654-3。许可:知识共享署名 CC BY 3.0 IGO翻译——如果您创建了此作品的翻译,请在署名的同时添加以下免责声明:此翻译不是由世界银行创建的,不应被视为世界银行的官方翻译。世界银行对本翻译中的任何内容或错误概不负责。改编——如果您对此作品进行了改编,请在署名的同时添加以下免责声明:这是对世界银行原创作品的改编。改编作品中表达的观点和意见由改编作品的作者全权负责,未经世界银行认可。第三方内容——世界银行不一定拥有作品中所含内容的每个组成部分。因此,世界银行不保证使用作品中包含的任何第三方拥有的单个组件或部分不会侵犯这些第三方的权利。由此类侵权引起的索赔风险完全由您承担。如果您希望重新使用作品的某个组件,您有责任确定该重新使用是否需要许可并获得版权所有者的许可。组件的示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表格、图形或图像。所有有关权利和许可的问题都应发送至 World Bank Publications, The World Bank Group, 1818 H Street NW, Washington, DC 20433, USA;电子邮件:pubrights@worldbank.org。ISBN(纸质):978-1-4648-1654-3ISBN(电子):978-1-4648-1655-0 DOI:10.1596/978-1-4648-1654-3封面图片:© blojfo/shutterstock.com。经 blojfo/shutterstock.com 许可使用;重复使用需要进一步的许可。封面设计:Sergio Andrés Moreno,世界银行集团国会图书馆控制号:2020924823 5内容前言九前言十一致谢十三关于作者十五执行摘要十七缩写二十三章节1对数字经济征税简介1国际税收起源的教训1G-20 对数字经济征税的授权4市场司法管辖区的税收主张:基于什么?7回归基础:报告的理念9报告的组织11笔记12参考书目13章节2对数字经济征税的税收挑战17经济交易的数字元素17数字元素的税收破坏方面18税收破坏性数字商业模式20多边数字平台的网络效应24缺乏实体存在和没有质量的规模26笔记28参考书目28章节3适用于对数字经济征税的税收原则29横向公平29利益原则34中立原则37税收主权40行政可行性42笔记45参考书目46 6内容第 4 章对数字经济征税的经济和法律问题47避免双重征税47法律结构的税收影响49货币化策略的税收维度52价值创造与收入确认53双收入门槛机制55参考书目57第 5 章对数字经济征税的税收政策问题59对征税权的数字影响59销售门槛作为新的 Nexus 规则62常规与剩余利润65收入与营业额税67其他类型的数字收入69参考书目71第 6 章对数字经济征税的税收征管问题73国外数字公司税务登记73数字税的评估和应计75推定数字税的应用77数字税的有效征税80数字税务申报的税务执法81参考书目83第七章对数字经济征税的税收提案85创建一个新的全球互联网税务机构85引入新的数字数据税89数字存在的强制注册税收征收、执法和票据交换所机制9698案例研究:全球数字数据税收征管和信息交换机制 99盒子1.1常设机构概念相关性的背景 21.2税收协定中常设机构概念的演变 31.3针对数字经济的直接税收措施摘要 61.4是否需要新的价值范式创建?8 7内容1.5经合组织的工作计划:支柱一和二102.1南达科他州诉 Wayfair:新的“经济纽带”267.1数字数据税提案与联邦计划867.2以前创建全球税务机关的建议887.3带宽解释897.4提议的数字数据税与比特税的比较917.5数字数据税是否可信?94数字3.1应用于数字商业模式的税收原则的相互作用445.1应用于数字商业模式的征税权分配607.1全球和国家数字数据税模式的税收设计95表2.1交易数字元素的类型182.2交易和商业模式的分类212.3税收破坏性数字商业模式的分类232.4税收破坏性数字商业模式中的网络效应252.5经修订的常设机构概念的适用范围273.1商业模式的经济环境比较343.2福利范围,按商业模式类型和税收居住地363.3基于中立原则的应税数字商业模式404.1商业模式的潜在收入确认问题547.1与全球数字数据税相关的信息(由 GITA 成员提供)国家)997.2收集的全球数字数据税收收入(通过合作实体)997.37.47.5第 1 步:收取的全球数字数据税的分数分配(由 GITA)第 2 步:GITA 征收的全球数字数据税的分配(按国家/地区)第 3 步:Global Digital 的信息交换机制(由 GITA 提供)分配的数据税100100100 9一世前言数字化影响着整个全球经济。这一新技术浪潮的影响既不能局限于特定的经济部门,也不能局限于特定的国家或地区。因此,新数字技术的使用不仅改变了传统的商业模式,而且还促成了新的基于数字的商业模式的出现,这对传统的经济征税方式构成了挑战。一项重大突破是能够在一个领土内开展业务活动而无需在那里设立实体存在;此外,对无形资产的日益依赖使得区分不同业务功能、风险和资产的价值变得更加困难。总而言之,数字化为新的无国界世界经济做出了贡献,这反过来又突出了世界贸易的增长如何影响国家政府对经济活动征税以资助公共优先事项的能力。国际数字贸易的增加已经遏制了既定的税收规则,需要对其进行更新。在缺乏国际数字税收体系和全球税务机关的情况下,数字辩论需要多边合作机制和各方的妥协——主要来自数字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来自数字服务领域的跨国公司。除非达成协调一致的全球解决方案,否则单边税收措施的扩散可能会助长贸易战,并对跨境和国内的投资决策产生负面影响。2015 年亚的斯亚贝巴发展筹资行动议程强调了“国家税务机关就国际税务事项开展包容性合作和对话的重要性”,以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在 COVID-19 大流行危机期间,这一努力尤其重要,当时各国正面临前所未有的财政赤字,而在线商务在全球范围内飙升。对数字经济征税可能是政府创造新财政空间和增加税收的重要措施。然而,在税收征管能力较低的国家,对数字经济征税尤其具有挑战性。应特别注意税收征管层面,大多数国际税务从业者基本上不屑一顾。数字技术有可能改变税收管理及其与纳税人的互动。世界银行认识到,数字经济作为增长和创新的驱动力,有助于加快实现世界银行集团的双重目标。例如,世界银行集团非洲数字经济 (DE4A) 旗舰 10一世前言倡议与其他发展伙伴和部门利益相关者一起支持非洲联盟制定的非洲转型战略:实现全非洲数字化转型愿景。但是,正如《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所设想的,数字化还必须确保“所有公司,包括跨国公司,根据国家和国际法律和政策,向发生经济活动和创造价值的国家的政府纳税。 。”为此,宏观经济、贸易和投资(MTI)全球实践部领导世界银行集团与客户在宏观经济、财政政策和贸易方面的对话和接触,并在税收领域开展前沿和创新研究。数字经济。本出版物是财政政策和可持续增长部门 (FPSG) 中全球税收计划 (GTP) 的产物。该书分析了数字经济的显着特征及其税收影响。在确定了数字商业模式的税收破坏性方面之后,作者根据传统的税收理论原则回顾了现有的税收举措,并讨论了一个考虑到税收理论基础的综合解决方案。在这方面,本书建议建立一种数字数据税(DDT),在尊重税收理论原则的同时,它可以成为市场管辖区税收的重要来源。它还提议在联合国的主持下建立一个新的全球互联网税务机构(GITA),该机构将提供技术援助并帮助解决围绕数字经济征税的争议。这是一篇技术文章,具有全新的观点,为棘手的主题提供了新的想法和原创思维。为学术界和发展专业人士所熟知的作者提出了一种新的数字税收范式——这种范式将继续从协作和开放的知识辩论中受益。我希望本书的内容能够促进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更多辩论,并有助于推进数字税收议程。马塞洛·埃斯特万宏观经济、贸易和投资全球总监世界银行集团 11一世前言写这本书的想法出现在 2019 年 6 月,当时我们在利雅得吃晚饭,我们俩都在那里工作。我们谈论的是对数字经济的直接征税激发的兴趣,以及正在辩论的举措的范围和税收影响,以应对相关税收挑战并响应 G-20 达成基于共识的全球解决方案的授权在沙特阿拉伯担任 2020 年 20 国集团主席期间。在讨论中,我们意识到单边税收措施和税收建议忽视了传统税收理论原则的重要性,这些原则必须指导税收政策设计和税收征管决策。此外,构成数字经济的界限正在变得模糊,工作范围正在从最初的 20 国集团授权转移。因此,我们决定分析数字经济的显着特征及其税收影响,并在确定税收干扰方面后,根据传统税收理论原则审查现有税收举措。我们将尝试提供一个全面的提案,该提案将牢记税收理论基础,并克服先前在批判性分析中发现的缺点。这本书是这项努力的成果,数字税收辩论仍在进行中。我们的目标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困难的技术概念,在没有先入为主的情况下回归基础,并从全新且公正的角度分析这一新现实。我们的目标是为数字税收辩论做出有意义的贡献,让我们的信息能够传达给所有受众,不仅包括税务专家和政策制定者,还包括非税收政府官员、互联网用户、在线商业运营商、税务学生,甚至公众,因为他们都将直接或间接地受到最终达成的解决方案(如果有的话)的影响。纳税人需要了解他们为什么要纳税,以及他们从这些税收中得到了什么。当他们没有得到合乎逻辑的解释并被迫忍受滥用税收负担,甚至招致双重征税,正如数字跨国公司所期望的那样,他们就会对税收制度失去信心,并寻找寻找税收正义的替代方法。通过我们的工作,我们的目标是找到一个任何人都可以理解的解决方案,并且可以被全球互联网用户和商业社区所接受和支持。这种全球支持对于实现税收合规和促进多边税收合作至关重要。最后,我们有幸邀请到世界级的知名税务专家审查我们的工作。他们做出了非常宝贵的贡献,改进了我们的分析和建议;他们的意见已被纳入案文和注释。 致谢本书是公平增长、金融和机构副总裁全球税务团队的成果。它借鉴了世界银行在税收政策和管理领域的一系列业务活动。作者非常感谢 Richard Bird、Stephen Shay、R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