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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建议业务规范通知》点评:投顾规则进一步细化 基金组合业务纳入其中

2021-11-08王雯、孟业雄国开证券变***
《基金投资建议业务规范通知》点评:投顾规则进一步细化 基金组合业务纳入其中

行 业 研 究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行 业 重 大 事 件 点 评 报 告 宏观研究 s [Table_RepTitle] 投顾规则进一步细化 基金组合业务纳入其中 [Table_Title] ——《基金投资建议业务规范通知》点评 [Table_Author] 分析师: 王雯 执业证书编号:S1380511090001 联系电话:010-88300898 邮箱:wangwen@gkzq.com.cn [Table_Author] 研究助理: 孟业雄 执业证书编号:S1380117080010 联系电话:010-88300920 邮箱:mengyexiong@gkzq.com.cn [Table_PicQuote] 证券II(中信)与上证综指走势图 资料来源:Wind,国开证券研究与发展部 [Table_IndustryRank] 行业评级 中性 [Table_Report] 相关报告 [Table_Date] 2021年11月8日 [Table_Summary] 内容提要:  将基金组合业务纳入基金投顾业务范畴。该通知的出台进一步细化了基金投顾业务范围,为当前一些业务厘清边界,定义属性,缩窄了市场上模糊不清的无监管地带,是加强监管,强化监管有效性的体现。  在销售业务和投顾业务之间划清界限。在通知出台之前,市场上的基金组合业务存在定位不清晰的问题,其既不属于基金投顾范畴也与单纯销售不同,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此次通知出台后,对于目前现存的基金组合业务存在两种“合规化”路径,一是纳入基金投顾业务,二是转向单纯的销售业务,分别纳入其对应的监管范围。  创建规范的市场环境,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目前基金组合业务市场鱼龙混杂,展业机构和个人的资质良莠不齐,监管不严,易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威胁。将基金组合业务纳入基金投顾监管范围,有利于创建规范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利益,从长期来看,能促进市场劣质机构的出清,优化市场竞争格局,有利于优质机构做大做强。  风险提示:疫情影响超预期;行业监管政策进一步收紧;政策进展不及预期;中美贸易战持续升级;上市公司业绩增长低于预期;国内外经济形势持续恶化风险;国内外市场系统性风险。 -30.00%-20.00%-10.00%0.00%10.00%20.00%20-1120-1221-0121-0221-0321-0421-0521-0621-0721-0821-0921-10证券II(中信)上证指数 行业重大事件点评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2of3 11月初以来,北京、上海和广东三地证监局陆续向辖区内各基金公司下发《基金投资建议业务规范通知》(下称“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不具有基金投顾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投资建议,不得提供基金组合中具体基金构成比例的建议,不得展示基金组合的业绩,不得提供调仓建议。该通知的下发,为目前逐步“走红”的基金组合业务踩下了一脚刹车,通知下发后,无论是否具有基金投顾资格的机构都或将面临或大或小的整改任务。 将基金组合业务纳入基金投顾业务范畴。从通知的要求“不具有基金投顾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投资建议”可以看出,今后基金组合业务属于基金投顾业务范畴,需要持牌经营。该通知的出台进一步细化了基金投顾业务范围,为当前一些业务厘清边界,定义属性,缩窄了市场上模糊不清的无监管地带,是加强监管,强化监管有效性的体现。 在销售业务和投顾业务之间划清界限。在通知出台之前,市场上的基金组合业务存在定位不清晰的问题,其既不属于基金投顾范畴也与单纯销售不同,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此次通知出台后,对于目前现存的基金组合业务存在两种“合规化”路径,一是纳入基金投顾业务,二是转向单纯的销售业务,分别纳入其对应的监管范围。 创建规范的市场环境,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此次通知的出台,也反映了当前将一切金融活动纳入监管,金融业务需要持牌经营的监管理念。目前基金组合业务市场鱼龙混杂,展业机构和个人的资质良莠不齐,监管不严,易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威胁。将基金组合业务纳入基金投顾监管范围,有利于创建规范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利益,从长期来看,能促进市场劣质机构的出清,优化市场竞争格局,有利于优质机构做大做强。 风险提示:疫情影响超预期;行业监管政策进一步收紧;政策进展不及预期;中美贸易战持续升级;上市公司业绩增长低于预期;国内外经济形势持续恶化风险;国内外市场系统性风险。 行业重大事件点评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3of3 分析师简介承诺 王雯,CFA、CPA,天津大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渤海证券行业分析师,8年行业研究经验。 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公开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专业与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研究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承诺。 孟业雄,外交学院学士,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2017年入职国开证券,2021年加入国开证券研究与发展部。 本人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公开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专业与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研究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承诺。 国开证券投资评级标准  行业投资评级 强于大市:相对沪深300 指数涨幅10%以上; 中性: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 弱于大市:相对沪深300 指数跌幅10%以上。  短期股票投资评级 强烈推荐:未来六个月内,相对沪深300 指数涨幅20%以上; 推荐:未来六个月内,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10%~20%之间; 中性:未来六个月内,相对沪深300 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 回避:未来六个月内,相对沪深300 指数跌幅10%以上。  长期股票投资评级 A:未来三年内,相对于沪深300指数涨幅在20%以上; B:未来三年内,相对于沪深300指数涨跌幅在20%以内; C:未来三年内,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跌幅在20%以上。 免责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仅供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 报告中的内容和意见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对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本报告所载信息均为个人观点,并不构成所涉及证券的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本文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本公司及分析师均不会承担因使用报告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客户(投资者)必须自主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对本报告保留一切权利,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国开证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国开证券研究与发展部 地址:北京市阜成门外大街29号国家开发银行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