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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点评:“碳关税”要来了!中国“碳交易”市场有望提速

2021-07-19常冉植信投资研究院港***
事件点评:“碳关税”要来了!中国“碳交易”市场有望提速

宏观研究·事件点评·2021年7月1“碳关税”要来了!中国“碳交易”市场有望提速植信投资研究院常冉2021年7月19日7月14日,欧盟提出了一揽子环保提案,旨在实现2030年前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减少55%的目标,其中包括建立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并自2023年起逐步引入碳关税制度。根据这一制度,欧盟将对从碳排放宽松国家和地区进口的钢铁、水泥、铝和化肥等商品加征“碳关税”。而从目前欧盟“碳关税”议题的讨论进程来看,其具体落地还需时日。然而“碳关税”可能对我国产生的影响值得高度重视,结合我国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承诺,当前及未来一个时期,积极推动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启动和发展将是有效的办法之一。一、欧盟“碳关税”从愿景到执行还有一段距离“碳关税”是欧盟“绿色新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标是为了防止碳泄露、维护欧盟内部低碳产业竞争力、敦促和鼓励出口国采取减排措施、促进国际气候投融资。长远看,欧盟气候政策改革收益大于成本,一揽子政策执行将会分摊应对气候变化的成本,利于全球气候治理和各国碳相关产业效能提升。但短期来看,“碳关税”从愿景到落地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主要原因在于: 宏观研究·事件点评·2021年7月2一是主要经济体对欧盟“碳关税”是否符合全区贸易规则存在争议。包括美国和欧盟主要贸易伙伴国在内的主要经济体并不完全支持“碳关税”,不少新兴市场国家认为“碳关税”带有浓重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二是“碳关税”短期内会增加欧盟工业企业生产成本。德国和法国是欧盟汽车和机械设备出口大国,其工业企业生产大量依靠海外钢材等资本密集型产品进口,“碳关税”开征后会导致这两个欧盟主要经济体工业,尤其是钢铁业生产成本猛增,进而降低其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目前德国工业界及法国航空界等对“碳关税”均持保留意见。三是“碳关税”过早引入会削弱工业部门革新和投资低碳技术的能力。“碳关税”虽会在一定程度保护了欧盟内部采取低碳技术工业部门的生产优势,敦促高碳排放的海外制造商改进绿色生产技术,但对于欧盟钢铁行业的产业链和价值链无法带来“干中学”的正面效应,反而削弱了低碳技术的革新和投资能力。二、“碳关税”对我国贸易产生两方面直接影响出口方面,“碳关税”削弱了中资企业出口竞争力。采用2020年我国出口数据做基础分析,在加征欧盟“碳关税”重度压力下,我国受影响的出口规模约为1.1万亿美元,占总贸易额42.05%,如果仅对高碳行业征税,受 宏观研究·事件点评·2021年7月3影响出口的规模约为4550亿美元,占总贸易额17.56%。“碳关税”将使得这部分商品“变贵”,从而降低竞争优势。进口方面,增加中资企业的原材料进口成本。实行“碳关税”后,中资生产企业从具备碳定价、碳交易机制的欧洲等地进口原料,价格较之前没有“碳关税”可能增加不少,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这些生产企业进口成本高企,削弱其盈利能力。三、发展“碳交易”来应对“碳关税”当前,我国是碳排放第一大国,每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约占全球的28%。我国已宣布力争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欧盟“碳关税”计划在一定程度行增加了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难度,但同时也提供我国加速碳排放相关制度改革的动力。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开启和发展成为实现“双碳”目标和“碳关税”的重要抓手。首先是“碳交易”有利于企业平稳过渡“碳关税”。“碳关税”开始实施,大量企业将面临碳减排技术升级,而这种升级在短时间内可能很难完成,“碳交易”有助于企业用市场化手段平稳过渡技术升级期。其次是“碳交易”助推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碳交易”市场通过市场定价 宏观研究·事件点评·2021年7月4机制将碳排放成本内生化,将激励企业自主改善排放水平,提高新能源产业技术研发的内生动力,降低工业生产对化石能源的依赖程度。再次是“碳交易”要求碳排放跟踪,将促进出口企业做好“碳成本”记录。要做好“碳交易”准备、应对“碳关税”谈判,就需要采用能源投入的间接测度方法实现碳排放统计,由此促进外贸企业细化能源和资源类投入,从投入角度实现出口碳足迹的降低。 宏观研究·事件点评·2021年7月5免责申明: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的著作权属植信投资研究院。未经植信投资研究院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发送、复制或传播此报告的全部或部分材料、内容。除非另有说明,此报告中使用的所有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植信投资研究院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植信投资研究院不会故意或有针对性的将此报告提供给对研究报告传播有任何限制或有可能导致植信投资研究院违法的任何国家、地区或其它法律管辖区域。此报告所载的全部内容仅作参考之用。此报告的内容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且植信投资研究院不因接收人收到此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植信投资研究院认为此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和观点的出处客观可靠,但植信投资研究院不担保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植信投资研究院不对因使用此报告及所载材料而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此报告不应取代个人的独立判断。本报告和上述报告仅反映编写人的不同设想、见解及分析方法。本报告所载的观点并不代表植信投资研究院或任何其附属或联营公司的立场。此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阁下,我们建议阁下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独立投资顾问。此报告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建议,且不担保任何投资及策略适合阁下。此报告并不构成给予阁下的私人咨询建议。植信投资研究院2020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植信投资研究院地址:上海市中国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001邮编:200063电话:021-6117-0615-8000邮箱:dzc014652@xinhucaif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