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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个税改革普惠大众!权威专家解读政策影响、申报细则及税务筹划181020

2018-10-21安信证券李***
安信:个税改革普惠大众!权威专家解读政策影响、申报细则及税务筹划181020

时间:2018年10月20日嘉宾:阮志勇,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干部学院客座教授、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税务律师。曾应邀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兵器集团、中国移动等多家企业,以及多家省、地、县税务局授课;赵卫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研究生校外导师;在国际税务和资本市场税务领域有25年以上工作经验,曾在涉外国家税务机关、普华永道从事国际税收专业工作,随后在通用电气和联合技术公司担任税务高管。 主持人 :安信社服 刘文正 、安信计算机 吕伟 刘文正:各位领导晚上好,欢迎大家参加安信计算机和社会团队联合组织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专家电话会议。我是安信社会研究员刘文正。就在今天早上财政部、国税局等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和实施条例,为期两周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本次个税改革最大的亮点在于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租金、赡养老人等六个大类如何抵扣税款给了一个明确的说法,而在此前已将起征点提升至5000元的税改红利下,我们认为此次个税改革的力度上是整体超预期的。此外,今天国税局还出台了个税实施条例,对社会的整体影响也是同样广泛的。 我们特地邀请了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干部学院客座教授阮教授,以及在资本市场领域拥有25年工作经验的赵卫刚先生,来给各位领导就新版个税改革对宏观层面的消费、教育、医疗、养老、民生等方面的影响,以及从微观层面对各个收入阶层个人所得税的减幅程度,以及对具体实施条例和执行细则等相关问题,从学术和业界多个角度进行分享和解答。下面有请赵卫刚先生跟大家做一个政策解读。 赵总:各位领导好,从过去经验来看,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一般都选择在周末发文件,原因主要是其发布的文件总是对经济会产生一些比较大的影响,往往对股市也会造成波动。本次出台的两个文件:一个是条例,就是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修订案征求意见稿;另外一个是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所得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前面条例从法律角度上来讲,效力更高、内容更广;后边的办法效率低、内容更具体。但现在大家关注更多的是专项扣除办法。那我们先从它来开始: 这次的税改草案已经公布出来一个多月了,这个方案有一个巨大的变革,就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计算办法。意味着从明年开始,所得税有了一个综合所得这么一个分类,这个分类是把原来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个分类合成了一类,叫综合所得。税率仍然是原来工资薪资所得的3%到45%的累计税率,征管方面则按年计算、年度申报、汇算清缴。 这种综合所得的计算,在新条例下的大致计算方法如下:先要算一个收入,收入就是刚才提到的四类收入累加起来,之间有一些比较细节的规定,我们时间 关系不详细解释。假设这么一个案例,有这么一个人,他四项所得里其实只有一项,即只取得工资薪金,假设他一年一共就是32万这么一个收入,第一部分先把他收入确定下来,32万。接下来算所得,要做好几个步骤的减除。 第一步减除费用,这个费用很多人管它叫起征点,实际上它是一个生活费,相当于基本生活的支出,每年6万。32万减6万,还剩26万。第二步是减专项扣除,专项扣除其实就是三险一金。目前我们的工资薪金里,算所得税时候也是把它减掉,这个没变化。我们还是假设每年一共减了2万,刚才26万减完这个就变成24万。第三步是减一个专项附加扣除和一个其他扣除这两个大类,这两大类在原来的所得税法下是没有的,这是新增的。原来所得税法下,按刚才的收入水平算,一年这个人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确定为24万,原来的算法是分月计算,假如说每个月都是2万的话,原来对应的税率是25%,减掉一个速算除数,每个月1005元,减完以后是3995,大约是4000。假设4000的话,每个月4000,一年就是4.8万,这是原来的税额。现在有了这两大类的扣除以后,就不一样了。两大类一个是专项附加扣除,一个是其他扣除。 今天看到专项附加扣除的办法草案,就是针对我们说的专项附加扣除的,针对它来的。接下来接着看这几项专项附加扣除是怎么规定的: 专项附加扣除里边一共有6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住房租金等等。总体上来说这几个减除基本上是以定额为主,其中唯一一个例外,对大病医疗是一个限额据实扣除。定额扣除就是假如说你满足这个条件,就有一定的金额可以从纳税所得额里往下减,看起来还比较简单,定额就是这样。另一种特殊情况是限额扣除,就是实际发生在限额内按实际发生额扣除,超过限额不能扣除。相对而言,限额扣除执行起来难度稍微大一些,所以采用的是以定额为主的方法,显示了短期内马上就要实施,所以采取了方便操作的原则。 我们一项一项的简单过一下: 第一项是子女教育的专项扣除:有一个子女每年可以扣1.2万元(定额),至于该部分钱是给小孩买教材了,交学费了,或给他上课了都不管,只要有一个子女处于学前教育以及学历教育阶段,就可以减这么一个固定金额。学前教育是指幼儿园;学历教育是国家承认的学历,从小学到博士研究生都算。简单的说,只要有一个小孩在处在学历教育阶段,都可以减1.2万一年。假如说是两个子女就是2.4万等等,具体计算大致是这样。另外,算的时候随父亲还是随母亲算,这个可以自由选择,可以跟其中的一方100%扣除,也可以选择双方分摊,各分摊50%,这都可以。这样其实就有一个筹划的考虑。基本上都会找收入比较高的那一方。一般来讲收入比较高的那一方,边际税率可能比较高,所以跟着那一方来扣除,扣减的税可能会多一些。 第二项是继续教育的专项扣除:继续教育是针对对纳税人自己的教育支出,包括学历教育、技能教育等。例如上硕士、博士、MBA等都是算学历教育的;技能教育比如说专业资格教育,像考CPA等证书,符合这个条件也可以去扣减。时间上,学历教育在校期间就都符合条件;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的年度符合条件,这都是定额。学历教育每年是4800元(每个月付400元)。继续教育是取得证书的年度3600元,也是定额扣除。只有这个事情发生,就可以扣这么一个 金额。此外,有些小孩自己也是勤工俭学,自己也有收入,自己也要报税。这种情况下教育支出算是自己的继续教育或者是算成父母的子女教育,这个允许他自己选择。一般来讲还是随着父母比较好一些,因为一般父母的收入比较高,还是刚才说那个原则,从大的角度来讲,尽量是跟着收入比较高的这一方来扣除,这样扣除减的税可能会多一些。 第三项是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简单的说就是大病的情况下,公费以外的有些个人负担的部分、以及已经超出医疗社保范围的那一部分需要自己来付的部分允许扣除。大的原则,刚才也说到,它有一个限额,限额内据实扣除。但是它也有一个前提,个人负担每年超过1.5万的这一部分医药费用支出才可以算。举个例子,假如你发生的自付部分在1.5万元以内的话,这是不会享受专项扣除的。假如说发生到2万的时候,这时候就产生了5000块钱的专项扣除,这时候这5000块钱可以做一个专项扣除。你要拿到医院相应的一些单据,医疗收费的一些单据做这个扣除。假如说发生了更多,可以扣除的更多。假如说发生了7.5万,可以扣6万做专项扣除。假如说超过了7万以上,发生了8万的话,也只能是扣6万了。简单的说就是这样的。 第四项是住房的贷款利息专项扣除:这个也是一个定额,在首套住房偿还贷款期间,每年1.2万元的扣除,强调了一个首套住房货款利息的扣除。夫妻双方可以约定一方扣除。要求保留贷款合同做为凭证。这也是一项定额扣除。 第五项是住房租金专项扣除:也是一个定额的概念,这个前提是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住房,发生的租金可以享受租金扣除。这个租金扣除定额跟贷款利息定额基本上持平,但是它又有一个差异化。我们以前提到,有些地方政府反映各地生活水平不一样,对应的扣除标准定额也要不一样。所以现在分三档:第一档是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一年14400元,即每个月1200元。第二档是其他城市,每年是1.2万,即每个月1200元,跟住房货款利息扣除持平。第三档是其他小城市(人口小于100万的城市),每个月是800,每年9600元。有个大前提,基本上享受住房货款利息扣除就不能享受租金扣除,这两个只能选其中一个。时间关系,我不多展开。夫妻双方情况下,谁扣除要看谁来签租房的合同,所以签合同时候也要考虑到,做一些筹划,放到谁的名下去签比较好。 第六项是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也是一个定额。例如有赡养老人这一情况发生,可以享受这一定额,而且该定额比较高,每年是2.4万,但不区分赡养了几位老人。对于独生子女的话,一个老人是2.4万, 这2.4万都归独生子女去扣除。假如说是两个以上的子女,则可以分摊这2.4万元,平均分摊或者按约定的比例分摊等等都可以。不管赡养几个人,两个老人、三个老人、四个老人,都是2.4万,不会加倍。对于赡养老人这个项在申报上怎么去处理,按现在办法来看,基本上是采取信任原则,就是你申报后,确认有这种情况,这部分费用就扣除了。然后税务局会采取一个核对的办法,会从别的一些渠道去了解是不是真的有赡养老人这种情况,比如说户口等等,看是否有老人存在等等,然后看兄弟姐妹是否也在申报表里面,也做了扣除,是不是每人都扣,加起来有没有超过2.4万等等。还有一个原则就是如果不是独生子女,在分摊的情况下,每个子女都不能超过1.2万,当然加起来也不能超过2.4万,因此是用核对的办法去管理。 前边其他几种定额扣除,基本上也是一样的原则,就是你自己先申报,最后他根据别的一些渠道拿到信息来进行核对。从征管上来讲,纳税人首次纳税的时候自己报,赡养几个人、有几套房,是否有继续教育,有子女上学等等,把这个情况报上去,你就可以享受相应的扣除。也可以把这个信息交给自己的工作单位,单位发工资的时候也可以把这些相应的扣除算进去。但前提就是说纳税人自己得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出了错,单位不会负责任。 下面,我们再回顾一下开头举例中的那个扣除办法:我们再把刚才把这些相应的扣除都算下来,按先前提到的案例:教育一年减1.2万元,继续教育再减4800元,同时一个首套贷款住房,贷款利息减1.2万,然后假设是一个独生子女赡养一个老人,2.4万,全部加起来一年可以减到52800元。按刚才那个案例,原来的纳税所得24万,现在再减掉52800元是18万多。现在适用20%的税率,再减掉一个扣除数,算下来基本上一年的应交税大概是2万元(20520元)。但若按原来的税率计算,大概是4.8万(47940元),这个比原来减少了27000元多,从这个案例来讲减的是相当多,接近60%了。所以我们看这个减税的力度还是非常大的,尤其对于中低收入的阶层来讲,收入影响非常大。 除了我们刚才说的这些专项扣除减除办法以外,今天公布的实施条例草案也有一些重要的规定。简单来讲主要是以下几点: 第一点变化:外籍人员减免税会延续。很多外籍人员原来担心,境内居住183天就成了居民了,是不是境外的收入都要拿进来交税。总体上来讲,现在可以放心了,原来的政策下不够5年,境外所得不用拿进来交税的政策还是要延续。但是从征管上来讲有所变化,境外的收入要去申报备案。原来境外收入没管,现在要备案,对外籍人员来讲要提高警惕。原来有人忘了去做5年内离境一次的操作,可能没有人注意。但以后要注意。你的收入都报上去了,一旦不小心超过5年没有离境30天,那你的那些境外的收入就要拿进来交税了。 第二点变化:中国籍的中国税后居民在境外取得的收入抵免的办法明确了。时间关系这个我们不展开。 第三点变化:征管上有一个比较大的变化,叫指定扣缴义务人。原来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人都是支付款项给个人的这些单位,现在把他这个范围扩大了,不光是支付的,现在简单来说,一旦你掌握相关的信息,而且对个人取得收入这个过程有控制,你就有可能被税务局指定为一个扣缴义务人。这点对我们金融行业会有影响。一个典型例子,就是信托公司。原来一些信托公司直接或者间接对个人付款的时候都不扣税。但是新政以后从理论上来讲,税务局可以指定你去扣税,因为你掌握这个信息,即使不是你直接付款出去的,是别人出去的,他可能指定你去扣缴,这点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