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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研究之粤港澳大湾区系列:新常态下数字化工具和系统的运用及跨境涉税事项初探(上)

2020-10-28冯兆泰、杨力、马曜恩德勤李***
税务研究之粤港澳大湾区系列:新常态下数字化工具和系统的运用及跨境涉税事项初探(上)

中国 | 税务与商务咨询 | 2020 年 10 月 27 日 | 第 10 期 税务研究之粤港澳大湾区系列 新常态下数字化工具和系统的运用及 跨境涉税事项初探 (上)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中国广东省的9个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肇庆、江门、惠州)以及香港和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在面积、人口、机场旅客量等指标上已经位列全球湾区前茅,未来大湾区可能是世界上最大体量的湾区和大都市圈。 请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早前系列文章 第一期 - 从税务和商务角度聚焦在粤港澳大湾区投资和 营商所面对的挑战和机会 第二期 - 香港科技人才入境计划在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流 动的协同效应 第三期 - 从海关角度解读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机遇与挑战 第四期 - 聚焦深圳前海:粤港澳大湾区内的深港合作发展核心引擎和制度创新高地 第五期 - 聚焦珠海横琴休闲旅游产业最新优惠政策 第六期 - 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从香港视角的观察和初步探索 第七期 - 聚焦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创新及研发活动的机会和挑战(上) 第八期 - 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有关房地产投资的税务资讯 - 第一期:购置阶段 第九期 - 科技创新及研发活动的机会和挑战(下)- 不同商业模式下的税务分析与建议背景 在粤港澳大湾区运营的企业集团一般情况下会由粤港澳三地财务和税务团队分别负责各地的财务和税务管理事项。基于不同的企业集团情况,部分企业采用在集团层面统一管理和使用数字化工具和系统的集中化模式。由于粤港澳三地在财务和税务法规上有所不同,并且差异较大,这对于企业集团的财税专业能力、税务合规和税务稽查的本地应对,以及财税相关工作的本地跟进和落实等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自COVID-19疫情2020年1月爆发以来,中国内地以及香港特区、澳门特区政府陆续采取各种防疫措施,其中包括跨境商务和通勤人员在通关上的限制,这给粤港澳大湾区已经相当紧密的跨境商务流动以及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无论是对中国内地的企业集团,或者是在香港、澳门的本地企业以及跨国企业而言,都面临同样的挑战。 与此同时,在应对疫情影响的过程中,大湾区的企业,特别是区内的大型国有和私营企业、高科技企业以及跨国企业,加速了运用数字化工具和系统的步伐,这亦使得在疫情下居家(或者非办公室)办公变得简便易行,甚至逐渐被不同企业及其供应商、客户接受。 本文将关注在跨境居家办公的工作模式下,税务管理人员从短期和中长期角度需要考虑的该模式可能带来的公司税以及个人税影响。此外,鉴于后疫情新常态下定制化的税务管理数字化工具和系统在税务合规管理和潜在税务风险应对方面的价值日益凸显,本文也将简要介绍德勤税务专业团队在数字化工具和系统方面的解决方案。 跨境涉税事项分析 在疫情之下,企业集团出于跨境商务和通勤人员限制的考虑,一般都允许居家(或者非办公室)办公,这种情况下需要各种沟通软件、集团内部管理以及对外提供服务的数字化工具和软件等予以支持。居家办公在涉及跨境的情况下,则必然会涉及相应的跨境税务影响。 德勤移动办公工具协助企业应对疫情挑战 维护员工的健康、安全和福祉是众多企业的优先事项,因此在疫情下,不同的企业纷纷开始考虑采用新的人员管理方式来维持其正常运营。在此关键时期,推行灵活工作制(如居家办公)无疑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灵活工作制允许员工在工作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实现灵活办公。越来越多的雇主采用灵活工作制,原因在于它不仅仅是企业遭遇突发状况(如流行病、突发事件等)时的一种应急方案,还能使员工更好地平衡和管理个人生活和工作承诺,从而鼓舞员工士气。然而,尽管灵活工作制益处良多,雇主可能会发现,在缺乏明文规定、实施细则及员工沟通时,灵活工作制也可能引起混乱和争端,从而影响工作效率。因此,实施灵活工作制前,企业须考虑其在业务、人力资源、员工体验及监管方面的潜在影响,以确保该制度能够有效实施并受到各方面的欢迎。 此外, 灵活工作制可能对企业及员工在税务上带来的相关影响也不能忽视。企业及员工需理解因居家或在境外办公可能构成的税务风险及申报责任,以及如何有效地适用相关税收协定或安排享受优惠待遇。 德勤的移动办公工具将从以下方面助力企业设计并实施灵活工作制: •根据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业务模式、人力资源政策及薪酬福利计划确定新工作制的基本要素•制定目标明确且满足员工福祉、业务、出入境、监管及税务要求的政策•编制指导方针和决策清单,使企业在保证工作效率的前提下顺利推行灵活工作制•数字化管理人力资源数据和信息,以提高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合组织在2020年4月发布《OECD Secretariat analysis of tax treaties and the impact of the COVID-19 crisis》1,其观点认为疫情带来的改变一般不会改变判断构成常设机构的条件。香港税务局在2020年4月7日与香港税务学会的会议中说明香港税务局一般会遵循经合组织的观点。此外,在2020年8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也就疫情防控期间税收协定相关执行问题提供了解答2。 以下将从短期和中长期两个方面,参考以上经合组织、香港税务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的问题解答,讨论在粤港澳大湾区实行跨境办公模式可能带来的跨境税务影响,并提出税务管理方面的建议。 短期的观察 香港税务角度 香港税制以简易见称,也因其金融和法律的制度能与国际接轨,很多中国内地以及跨国企业也会利用香港作为投资平台,包括国外企业投资进入中国内地或中国内地企业投资海外。 为方便税务的技术讨论以及阅读者的理解,本文根据常见案例构建以下情景作为讨论基础。相关情景仅为一般性的简要假设,并不涵盖所有需要考虑的情景,也不代表就特定案例的专业建议,建议阅读者向德勤专业税务人士就特定情况获得专业建议。 情景案例:A 集团为以中国内地为基地的民营企业集团,已经在香港上市,其控股架构简化后如下: A集团(包括开曼公司、BVI公司以及香港公司)的董事、管理层和日常工作人员大部分都常驻中国内地,在香港只有1名高管人员负责管理香港及其他离岸公司业务,中国内地以外没有实质营运的办公室。开曼公司和香港公司的董事和高管以往每年会到香港召开多次董事会议以及管理层会议,并且尽可能在香港停留管理上市公司以及香港公司的事务。由于疫情原因,2020年相关董事和高管都是采用在线会议的方式召开董事会议以及管理层会议。A集团计划2020年底将中国内地子公司分派股息到香港公司,为未来发展东南亚国家业务作资金准备。除了股息收入外,香港公司在以前年度将贸易收入以离岸方式申报,无须缴纳香港利得税。中间控股的BVI公司涉及贸易以及资金融通的安排,其他离岸公司则只在当地作零申报/无须做任何申报。由于疫情原因,2020年香港公司以及BVI公司的相关人员绝大部分时间停留在香港,根据管理层的要求在香港继续相关贸易业务以及离岸公司的管理(包括签署合同、支付款项、洽谈客户等)。 1.香港税务居民身份证明(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Resident Status)香港税务居民身份证明主要用途是为了让申请人能够享受税收协议中的优惠税率或避免双重征税(如:中国内地子公司分红到香港母公司时适用的预提所得税税率将从10%降低至5%,印尼子公司支付利息到香港母公司适用的预提所得税将从20%降低至10%)。 成功申请香港税务居民身份证明主的其中一个关键因素是公司的“管理与控制”是在香港进行,然而疫情下公司的非香港董事和高管由于通关的限制将不能亲自前往香港召开董事会和执行职务,这势必将对证明公司是在香港“管理和控制”带来一定的挑战,公司在申请2020年香港税务居民身份证明时要特别充分考虑这个因素。尽管香港税务局在实务操作中会整体考虑考虑多个因素,其中也包括公司过往年度的状况以及其他因素综合考虑,但如果这种新常态持续,公司或需根据香港税务局的要求考虑尽可能的重整管理架构和安排。 2.离岸申索(Offshore Claim)香港沿用地域征税原则,即在香港境外产生的利润无需征收香港利得税。判断利润来源地的方式复杂,不同的业务类型判断标准亦有所不同。简单而言,公司以往使用的离岸商业模式会在新常态下导致很高的不确定性,如董事以及管理人员有可能由于通关的限制导致长期逗留在香港,相应的,公司的购销谈判、合同签署等不能在香港以外签署执行、服务不能在香港以外提供等,这些都导致离岸申索被香港税务局质疑和调整的可能性增加。 3.其他地区以及离岸公司在香港运营跨国集团的控股架构里面一般都会有BVI、开曼公司作为控股或者运营公司。这些公司一般没有太多业务,也不曾在香港登记或作税务申报。然而疫情或令这些公司董事、高管或代理人常驻香港,香港税务局则有可能视之为在香港有经营业务(如贸易、融资业务),如这些公司同时产生来源于香港的收入(如贸易利润、利息或管理费用收入),则可能造成一些合规风险甚至产生香港税务风险,因此管理层应特别注意没有在任何地方做税务申报的离岸公司除了当地的经济实质法岸的合规要求外,相关离岸公司可能在香港潜在的合规风险。 小结由于香港税务局观点基本上与经合组织的观点一致,对于疫情期间企业管理模式的处理预计会有一个比较弹性的处理,这将有助于企业管理和控制潜在的税务合规事项和风险,但是,企业应特别考量随着疫情的发展未来新常态下的企业管理模式的具体形式以及了解香港税务局的最新看法以及实务操作。因此,有必要在 2020 年年底之前建议对疫情下的香港公司的管理模式进行风险评估,并考量未来的管理模式以及税务影响。 德勤中国将在下期文章进一步介绍从中国内地税角度的短期观察(包括介绍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就疫情防控期间税收协定相关执行问题的解答),以及从中长期角度展望跨境办公常态带来的跨境税务挑战,敬请关注。 德勤中国充分关注粤港澳大湾区的整体区域规划以及相关支持政策的出台,将保持与粤港澳大湾区的政府、商会以及各类企业密切沟通,也欢迎相关政府部门和投资者以及企业与我们进行富有针对性的沟通和讨论;德勤中国会积极提供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关的一揽子的全方面专业服务和工具支持,助力各地政府改善营商环境和各行业投资者实现更多的粤港澳大湾区的投资、合作机会及创新的商业模式。 德勤中国也将积极针对粤港澳大湾区举办相关市场活动和发布专业看法,敬请关注德勤中国的微信、Facebook 以及官网的最新信息。 注释: 1 OECD Secretariat analysis of tax treaties and the impact of the COVID-19 crisis,参考网址:https://read.oecd-ilibrary.org/view/?ref=127_127237-vsdagpp2t3&title=OECD-Secretahttp://www.oecd.org/coronavirus/policy-responses/oecd-secretariat-analysis-of-tax-treaties-and-the-impact-of-the-covid-19-crisis-947dcb01/)riat-analysis-of-tax-treaties-and-the-impact-of-the-COVID-19-Crisis) 2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疫情防控期间税收协定执行热点问题解答,参考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44/c101510/c101520/c5155584/content.html本文由德勤中国为本行中国大陆及香港之客户及员工编制,内容只供一般参考之用。我们建议读者就有关资料作出行动前咨询税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作者 杨力 合伙人 德勤中国 +852 2852 1626leoyang@deloitte.com.hk马曜恩 经理 德勤中国 +852 2238 7847kitma@deloitte.com.hk冯兆泰 经理 德勤中国 +852 2238 7161ant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