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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动态点评:北京发布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指导意见,重视技术创新

交运设备2017-12-27刘志凌东方财富我***
汽车行业动态点评:北京发布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指导意见,重视技术创新

[Table_Title] 汽车行业动态点评 北京发布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指导意见,重视技术创新 2017 年 12 月 27 日 [Table_Summary] 【事项】  2017年12月26日,《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培育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把技术创新放在突出位置,以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燃料电池等关键零部件,以及智能网联技术研发为主攻方向,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品牌。重点聚焦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加大对电动汽车研发生产的支持力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竞争力;科学布局并适度超前推进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的研制和示范,培育产业新增长点。  主要任务为:1、增强新能源智能汽车创新能力;2、构建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体系;3、促进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集聚发展;4、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Table_Rank] 强于大市(维持) [Table_Author] 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 证券分析师:刘志凌 证书编号:S1160517100001 联系人:高思雅 电话:021-23586487 [Table_PicQuote] 相对指数表现 [Table_Report] 相关研究 《无人驾驶取得新进展,相关零配件企业未来将受益》 2017.10.23 《百度金龙推量产车,无人驾驶发展利好上游零部件产业》 2017.10.19 《传统消费季带动销量,银十接替金九继续发力》 2017.10.16 《双积分正式落地,新能源上下游产业受益匪浅》 2017.10.09 《双积分正式落地19年起实施,新能源龙头将受益》 2017.09.29 (0.01)0.200.410.620.831.0412/262/264/266/268/2610/2612/26汽车沪深300挖掘价值 投资成长 [Table_Title1] 行业研究 / 汽车 / 证券研究报告 2017 敬请阅读本报告正文后各项声明 2 [Table_yemei] 汽车行业动态点评 【评论】 北京新能源车保有量全国第一,产业集群效应愈发明显。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中心主任牛近明表示,目前北京市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接近16万辆,约占全国的10%。其中私人汽车超过了11万辆,租赁汽车1.56万辆。易得的新能源汽车牌照、较高的地方财政补贴及企业资金支持、相对完善的充电设施使得新能源汽车在一线城市有更高吸引力。而旺盛的下游需求也催生了新能源、智能驾驶上游汽车产业链的加速发展。12月18日,北京出台了自动驾驶新规,将推出第一批自动驾驶测试道路,为智能汽车产业发展助力。北京等一线城市在吸引人才,统筹创新资源,构建新能源智能产业上的优势会使得未来以北京、上海、深圳为首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智能驾驶产业领头城市出现更加明显的产业集群效应。 三电技术是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核心,技术仍待提升。随着未来补贴退坡尤其是对低续航里程车型补贴的取消、双积分政策的考核落地,能量密度更高、成本更低的动力电池技术需要得到突破。而电机、电控也是影响整车成本的关键因素。北京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指导意见也把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燃料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放在了技术创新放在了核心位置,要求三元电池实现单体比能量350瓦时/公斤;固态电池实现单体比能量400瓦时/公斤以上,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重量比功率达到3千瓦/公斤。率先实现碳化硅功率器件在整车领域的应用,功率密度较现在提升4倍。拥有重要知识产权及正向开发能力的企业将获得研发、融资方面的政府支持。 智能网联技术带动更多产业群,细分领域龙头受益。汽车电子的加速应用及主动安全智能驾驶系统的升级将使得多个行业得到带动:从车用芯片设计封装集成,到传感器、摄像头等硬件设备的生产,到移动通信5G网络的铺设,再到充电桩、导航等汽车服务的推广应用等。多个产业中的细分领域龙头将获得重点支持,北京也将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化支持,并实施动态调整,解决其项目落地及融资需求。我们建议关注核心汽车电子供应商均胜电子(600699),保隆科技(603197.),德赛西威(002920)。 【风险提示】 新能源汽车销量不达预期; 智能驾驶技术发展不达预期。 2017 敬请阅读本报告正文后各项声明 3 [Table_yemei] 汽车行业动态点评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分析师申明: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声明。 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 报告中投资建议所涉及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另有说明的除外)。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3到12个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也即:以报告发布日后的3到12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标普500指数为基准。 股票评级 买入: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15%以上; 增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5%~15%之间; 中性: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5%~5%之间; 减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5%~-5%之间; 卖出: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5%以上。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10%以上; 中性: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 弱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0%以上。 免责声明: 本研究报告由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除外)发布。 本研究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研究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报告之外,绝大多数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 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如需引用、刊发或转载本报告,需注明出处为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