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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行业:解决接入问题现曙光,政策有望密集出台

化石能源2013-02-06邢志刚、张帅国金证券从***
可再生能源行业:解决接入问题现曙光,政策有望密集出台

- 1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行业点评2013年02月03日 可再生能源行业 2013年日常报告 评级:增持 维持评级 解决接入问题现曙光,政策有望密集出台 事件  1月26日,吉林电网最大风电电力攀升至218.3万千瓦,占当时电网供电总电力28.2%,吉林电网首次在冬季供暖高峰期创造风电并网电力最高纪录;  经济观察报近期报道了国家能源局正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上网管理办法》,同时《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也将择机出台; 评论  上网困境主要导致原因是现行新能源接入机制的问题:首先是由于以风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的电网接入以及配套投资上缺乏成本核算和补偿机制,使得电网公司缺乏投资动力。同时我们看到发电侧风电也面临火电的竞争上网,新能源全额收购政策无法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风电投资规划上盲目且缺乏统一部署和规划,加剧了新能源接入的问题;  解决机制不畅的问题必须要调和发电、输电和用电侧三者关系。短期来看行政性法规将是最为直接的解决方案。2012年5月《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讨论稿)》已下发各地政府和相关企业征求意见。管理办法最终落实后将通过对电网企业、大型发电投资企业以及地方政府进行强制性行政政策干预来推动风电消纳问题的解决;  推动接入问题解决的各方力量正在积聚。一来我们看到了国家能源局正在加速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其中包括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和配额制管理办法等。这将从行政上推动下游电网公司对可再生能源的收购力度。另一方面我们看到国家电网也正在加速对接入相关领域的建设,比如要求风电场必须建设符合接入标准的储能/无功补偿/低电压穿越/风电功率预测等设备,加速推进分布式光伏接入配套的标准和措施的出台。同时国家电网正在加大电网侧储能和调峰电源建设,去年至今年抽水蓄能/燃气轮机项目审批和开工已达到历史高峰;  一季度至上半年政策催化剂有望密集出台。其中包括行政性的法规文件如《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上网管理办法》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财政支持措施如《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实施办法和电价补贴标准》,相关技术标准如《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系统典型设计》。我们认为诸多的政策落实将进一步推动市场对解决接入问题的预期,从而出现相关领域的交易性机会; 投资建议  投资机会上我们建议关注三方面:1.接入问题缓解后对可再生能源运营企业的业绩改善。2.在加速建设过程中对接入设备需求的快速增长。3.分布式建设对光伏产业链的需求拉动;  A股标的上重点关注:思源电气-受益于SVG需求增长,阳光电源-受益于光伏分布式大建设;  港股标的可关注风电运营企业:龙源电力和大唐新能源。 邢志刚 分析师 SAC执业编号:S1130512010002 (8621)61038287 xingzg@gjzq.com.cn 张帅 分析师 SAC执业编号:S1130511030009 (8621)61038279 zhangshuai@gjzq.com.cn - 2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行业点评行业回顾与展望  从弃风限电的根源来看主要在于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以及地方政府调和机制不顺:  从电网角度主要缺乏为新能源接入所需要的额外成本投入的经济性补偿机制,实质上是在输配一体化情况下,无法形成电力交易市场,导致电网对新能源发电的配套投资缺乏动力。  而发电侧新能源全额收购也仅仅停留在表面,特别是在整体电力需求增速放缓的背景下,更存在火电对新能源的竞争。  从用电侧来看,风电消纳缺乏合理疏导和统一规划。导致规划过快,消纳能力不足。  在现行电网输配一体的体制下,无法通过市场化方式来实现各方利益诉求。所以短期来看,通过强制性的配额制行政手段干预是促进风电消纳的实际选择。  去年发改委在推动风电消纳问题的主要措施一览  国家发改委发文就加强风电建设和运行管理、保障风电并网和消纳提出四点要求,包括:一、把保障风电运行作为当前风电管理的重要工作;二、认真落实并网接入等风电场建设条件;三、进一步做好风电场运行调度管理工作;四、着力提高风电场建设和运行水平。  在此之前,为了解决风电接入的经济性问题,发改委曾发出通知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对风电接入的补助,同时可再生能源附加年初从0.4分提升至0.8分,增加了对风电接入的资金来源问题。  从技术标准来看,为了减少风电对电网的干扰加大风电的消纳能力。中国电科院起草编写了国家标准GB/T19963-2011《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正式颁布,并于2012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 另外国家发改委正致力于推动风电的分散式接入模式:2011年7月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分散式接入风电开发的通知》鼓励风电直接接入110KV以及以下的配电网。同时在11月《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导意见》中明确了项目审核的流程以及接入和运营的标准。从今年年初的《 “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中看,发改委规划落实了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83. 7万千瓦的规划,占到第二批总容量的5% 图表1:现行风电接入模式下的弊端 发电输电用电风电开发商电网企业用电企业电网配额制消纳配额制火电开发商对风电形成竞争弃风对可再生发电缺乏必要支持发电配额制 来源:国金证券研究所 - 3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行业点评 图表2:全国平均利用小时的历史变化(单位:小时) 1800185019001950200020502100215020072008200920102011来源:中电联,国金证券研究所 图表3:各地平均利用小时数比较 来源:国金证券研究所 - 4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行业点评 图表4:各区域风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占比 区域风电装机容量(万千瓦)电源总装机(万千瓦)装机占比(%)风电发电量(亿千瓦时)总发电量(亿千瓦时)发电量占比(%)华北地区1623222257.3%278.71103812.7%北京市116301.7%3.12661.2%天津市1310971.2%1.436130.2%河北省43244319.7%87.6522253.9%山西省9049871.8%13.1723440.6%山东省24268443.5%41.0631811.3%蒙西区835423619.7%132.317527.6%东北地区1509979915.4%237.3736686.5%辽宁省402340111.8%66.0614234.6%吉林省285230612.4%39.877075.6%黑龙江255208812.2%43.948345.3%蒙东区567200428.3%87.570412.4%华东地区313217221.4%60.94109860.6%上海市2119501.1%410210.4%江苏省15868882.3%26.839350.7%浙江省3260600.5%5.6427910.2%安徽省2031750.6%2.516610.2%福建省8236492.2%2215781.4%华中地区47214430.2%6.6189880.1%河南省1152240.2%1.6925950.1%湖北省1052620.2%1.4820730.1%湖南省5.630930.2%0.4611950.0%江西省1318010.7%1.787380.2%重庆市512980.4%1.055430.2%四川省247650.0%0.1518420.0%南方地区194185411.0%28.8478500.4%广东省8576311.1%14.9737130.4%广西区526900.2%0.110570.0%海南省254255.9%4.941872.6%贵州省437360.1%0.613520.0%云南省7540591.8%8.2315400.5%西北地区858107438.0%112.1146432.4%陕西省1024600.4%0.8811790.1%甘肃省546272720.0%70.8510726.6%青海省214430.1%0.044960.0%宁夏区14218447.7%11.389971.1%新疆区16521727.6%28.968763.3%西藏区9723全国4505105576 4.3%731.74472171.6%来源:国金证券研究所 - 5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行业点评 长期竞争力评级的说明: 长期竞争力评级着重于企业基本面,评判未来两年后公司综合竞争力与所属行业上市公司均值比较结果。 公司投资评级的说明: 买入:预期未来6-12个月内上涨幅度在20%以上; 增持:预期未来6-12个月内上涨幅度在5%-20%; 中性:预期未来6-12个月内变动幅度在 -5%-5%; 减持:预期未来6-12个月内下跌幅度在5%以下。 行业投资评级的说明: 增持: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上涨幅度超过大盘在5%以上; 持有: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变动幅度相对大盘在 -5%-5%; 减持: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下跌幅度超过大盘在 5%以上。 - 6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行业点评 上海 北京 深圳 电话:(8621)-61038271 电话:010-6621 6979 电话:0755-33516015 传真:(8621)-61038200 传真:010-6621 5599-8803 传真:0755-33516020 邮箱:researchsh@gjzq.com.cn 邮箱:researchbj@gjzq.com.cn 邮箱:researchsz@gjzq.com.cn 邮编:201204 邮编:100032 邮编:518026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7楼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B 座4 层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34B 特别声明: 本报告版权归“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经过书面授权的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的产生基于国金证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国金证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对由于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国金证券不作出任何担保。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可能会随时调整。 客户应当考虑到国金证券存在可能影响本报告客观性的利益冲突,而不应视本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本报告亦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邀请。 证券研究报告是用于服务机构投资者和投资顾问的专业产品,使用时必须经专业人士进行解读。国金证券建议客户应考虑本报告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以及(若有必要)咨询独立投资顾问。报告本身、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也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国金证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国金证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本报告反映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