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中国建投]:高管行权确立短期底部,上调评级至强烈推荐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公司研究/报告详情/

高管行权确立短期底部,上调评级至强烈推荐

远光软件,0020632011-03-30王鹏、崔莹中国建投上***
高管行权确立短期底部,上调评级至强烈推荐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证券研究报告/公司简报2011年3月29日 计算机 署名人:王鹏(研究主管) 执业证书编号:S0960207090131 0755-82026733 wangpeng@cjis.cn 参与人:崔莹 CPA,CFA Charter pending candidate 执业证书编号:S0960110080220 0755-82026717 cuiying@cjis.cn 6-12个月目标价: 35.00元 当前股价: 24.27元 评级调整: 上调 基本资料 深证成份指数 12677.61 总股本(百万) 259 流通股本(百万) 247 流通市值(亿) 60 EPS(TTM) 0.74 每股净资产(元) 2.83 资产负债率 20.2% 股价表现 (%) 1M 3M 6M 远光软件 -10.64 -15.26 -13.69 深证成份指数 -1.74 4.65 12.95 -39%-26%-13%0%13%26%39%52%2010/3 2010/6 2010/9 2010/12远光软件深证成份指数 相关报告 《远光软件-业绩符合预期,静待非电市场启动》2011-3-5 《远光软件-与自己的竞争》2010-12-16 《远光软件-行业前景明朗,发展速度有保障》2009-3-26 远光软件 002063 强烈推荐高管行权确立短期底部,上调评级至强烈推荐 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总裁金卓君等6名高管和其他5名激励对象总计行使股票期权125.77万份,其余60.49万份将不再行权。 投资要点: „ 高管行权确立短期底部:根据2009年8月24日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本次行权时间确定为2011年3月25日(登记日股票市价25.34元),市场此前一直担心关于期权的税收问题,我们认为高管行权基本确立股价短期底部,而放弃的60.49万份期权可以减轻未来期权成本压力。 „ 目前公司市值约70亿元,我们认为在这个阶段公司的投资逻辑是电力行业信息化空间和持续性超预期,催化剂将是国网和南网等大型电力集团十二五信息化投资规划的出台。近年来电力行业市场正处于产业调整的重要阶段,大型电力企业正在建立集团化运作、集约化经营的管理模式,其相应的信息化需求仍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同时,智能电网的目标是实现远程控制和交互智能,在智能电网下,无论是从电能流的方向还是从企业业务链递进方向,每个环节都将生成海量数据,需要通过信息化手段采集、处理各种数据以供分析应用,因此智能电网对信息化需求拉动也相当可观。 „ 面向单一行业的信息化提供商容易遇到“天花板”,这也是一直以来市场对于公司的最大担心。两大电网和五大发电集团中有5家进入10年全球财富500强,我们认为客户性质决定了公司市场空间的压力不大,更大的压力来源于自己的成长。„ 同时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在国网SG186项目中,公司产品认可度很高,未来存在突破财务领域的可能性,公司也调整了产品架构,平台化软件为替代其他厂商产品提供了基础。农网改造的信息化需求使得10年公司财务基础软件销售超预期,我们认为11年农网改造仍将是公司业绩的催化剂。 „ 上调评级至强烈推荐。我们预计2011、2012 和2013 年EPS分别为0.97、1.23和1.92元,不考虑股权激励费用和华凯投资收益EPS分别为1.00,1.33和1.82元,未来6-12个月目标价35元,上调评级至强烈推荐。 风险提示: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2010 2011E 2012E2013E营业收入(百万元) 479 704 967 1325 同比(%) 54%47% 37%37%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百万元) 191 251 317 496 同比(%) 66%31% 26%56%毛利率(%) 73.9%72.9% 73.0%73.3%ROE(%) 26.2%25.6% 24.4%27.6%每股收益(元) 0.74 0.97 1.23 1.92 P/E 34.94 26.65 21.07 13.49 P/B 9.15 6.81 5.15 3.73 EV/EBITDA 29 23 18 11 资料来源:中投证券研究所 公司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2/8 表 1:本次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本次行权数量等情况(单位: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次行权前持有的股票期权数量本次行权数量 本次行权占已授予权益总量比例本次未行使期权数量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金卓君 董事、总裁 2,340,000390,000 3.06%312,0002 黄建元 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 1,243,000248,500 1.95%93,6003 黄笑华 董事、高级副总裁 494,20045,700 0.36%71,7604 周立 高级副总裁 1,079,200221,500 1.74%71,4605 朱安 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377,20026,300 0.21%56,0606 毛华夏 财务总监 236,80040,240 0.32%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5,770,400972,240 7.64%604,880 二、其他激励对象 7 雷敏强 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377,20082,360 0.65%08 向万红 总裁助理 307,00061,300 0.48%09 刘伟 设计总监 307,00061,300 0.48%010 张军飞 营销总监 236,80040,240 0.32%011 简露然 服务总监 236,80040,240 0.32%0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1,464,800285,440 2.25%0 合计 7,235,2001,257,680 9.89%604,880资料来源:公司资料,中投证券研究所 公司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3/8 附近:详解限制性股票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资料来源:百度文库)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又专门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文,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和税额的计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以及资料报送和其他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自此,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前期已经下发的财税[2005]35 号、国税函[2006]902 号、财税[2009]5 号以及财税[2009]40 号,我国对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已基本完善。 下面,我们就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最新下发的文件,重新结合案例和大家详解一下限制性股票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限制性股票是指职工或其他方按照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从企业获得一定数量的企业股票,在一个确定的等待期内或者在满足特定业绩指标之后,方可出售。 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几个概念: 1、授予日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是指公司根据其经过股东大会《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在达到计划要求的授予条件时,授予公司员工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更明确一点讲,这个授予日期就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境外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要求将限制性股票实际登记在被激励对象股票账户上的日期。 2、禁售期(锁定期) 禁售期是指公司员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后不得通过二级市场或其他方式进行转让的期限。目前,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禁售期不得少于 1 年。 3、解锁期 在禁售期结束后,进入解锁期。在解锁期内,如果公司业绩满足计划规定的条件,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可以按计划分期解锁。解锁后,员工的股票就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出售了。 4、惩罚性条款 一般,上市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都会规定一些惩罚性条款,分授予前和授予后。如果当期员工考核不合格,不符合解禁条件,则当期可以解锁的股份就终止解锁,一般由上市公司根据当初计划中的惩罚性条件进行回购或注销。当然,当期的惩罚不影响其他批次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对于限制性股票的征税方法,我们应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的规定,被激励对象取得限制性股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为每一批次限制性股票解禁的日期。也就是说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不征税。只有在实际的解禁日才纳税。比如某上市公司高管 2007 年 1 月 1 日取得上市公司授予的 10000 股限制性股票,2009 年 3 月 1 日,根据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该高管的 2000 股限制性股票符合解禁条件,给予解禁。此时,该高管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才产生纳税义务,且仅限于这 2000 股解禁股的纳税义务。未解禁股票无须纳税,待以后实际解禁时才纳税。 2、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的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时,应以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境外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进行股票登记日期的股票市价(指当日收盘价,下同)和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指当日收盘价,下同)的平均价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减去被激励对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数所对应的为获取限制性股票实际支付资金数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 我们要注意,国税函[2009]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