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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银监会21 号文《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风险自留比例的文件》点评:风险自留要求显著降低,信贷资产证券化推进一大步

金融2014-01-07黄飙长城证券杨***
央行、银监会21 号文《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风险自留比例的文件》点评:风险自留要求显著降低,信贷资产证券化推进一大步

http://www.cgws.com 请参考最后一页评级说明及重要声明 投资评级:推荐(维持) 风险自留要求显著降低,信贷资产证券化推进一大步 ——央行、银监会21号文《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风险自留比例的文件》点评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13〕第21号公告《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风险自留比例的文件》,对资产证券化风险自留管理作出调整。原规定:“信贷资产证券化各发起机构应持有由其发起的每一单资产证券化中的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的一定比例,该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每一单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5%。”,该公告调整后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应持有由其发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一定比例,这一比例不得低于该单证券化产品全部发行规模的5%,而发起机构持有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5%。”  风险自留要求大幅降低,或将点燃银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热情:新政出台前,原规定对最低档次自持规模不得低于整个产品的5%,因而资本节约幅度非常有限,而新政改为对任何一档的自持比例不低于该档5%,即对最低档次的自持规模只需为最低档次本身的5%,对比而言,风险自留大幅放松,影响银行参与资产证券化热情最大的障碍被扫除,这将刺激银行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相关的业务。  资本节约大幅提升,实现资本监管套利:由于资产证券化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在计算资本的时候,风险权重按1250%来计提资本,相当于全额计提资本。如果按照此前银行须自持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占全部发行规模的5%的要求,对于银行资本没有太大的节约,而此次调整则将这部分自持比例降为最低档次的5%,其他自持部分可以为优先级别的资产支持证券,风险权重大幅降低,这将大幅降低银行的资本消耗(见表6,节约幅度在80%以上),从而实现之前规定无法实现的资本监管套利,这对于缓解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压力有一定的作用。  非标监管和同业监管带来的银行资产负债表调整的压力将得到缓解,盘活存量资金释放长期信贷固化的部分流动性:1、监管层收紧信贷,清理非标和同业资产里隐藏的类信贷资产,银行将面临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资产证券化的常规化将有利于银行通过标准化的债券实现非标资产出表,有利于风险的透明化,对兴业、平安、民生等同业非标资产较多的银行,以及浦发、兴业、光大、平安等应收款项非标资产较多的银行而言,提供了一个非标资产标准化出表的渠道(但当中相当部分资产可 黄飙0755-83516204 Email:huangbiao@cgws.com 执业证书编号:S1070512060001 联系人: 屈俊0755-83557365 Email:qjun@cgws.com 从业证书编号:S1070112070054 数据来源:wind -15%-10%-5%0%5%10%15%20%25%30%35%300商业银行沪深300事件 要点 分析师 股价走势图 证券研究报告 银行| 行业动态点评 2014年1月6日 行业动态点评 长城证券2 请参考最后一页评级说明及重要声明 能不适宜资产证券化)。2、信贷资产证券化将有效的盘活固化的长期信贷资产,从而可以挪出相应的信贷空间,加速资金的运行效率,调整信贷的结构,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但是我们注意到新一轮的资产证券化的规模只有4000亿左右,额度不大,实际的效果要视资产证券化常规化的力度而定。  推进决心较大,相关配套法规机制有望较快推出:1、目前资产证券化证券主要还是在银行间市场各商业银行互持,风险仍然在银行体系内循环,资产证券化如果要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还需通过在以下几个方法继续努力:突破监管壁垒,打通交易所通道,实现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联动;扩大投资者范围,引入保险、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等其他机构投资者,改善目前的仅银行参与的单一投资资金结构;放宽入池基础资产限制,引入市场化的风险-收益定价机制。2、风险自留的放宽,必然导致银行风险资产出表的冲动,投资者也需考虑风险收益的平衡,短期监管层还是会保持相对谨慎的态度,但该新政仍可看出管理层推动资产证券化的决心立场,相关的配套法规机制有望较快得到出台和完善。  风险提示:国内外宏观经济超预期下滑,监管政策和利率市场化力度超预期。 行业动态点评 长城证券3 请参考最后一页评级说明及重要声明 表1:资产证券化标准法长期信用评级与风险权重对应表 长期信用评级 AAA到AA- A+到A- BBB+到BBB- BB+到BB- B+及B+以下或者未评级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20% 50% 100% 350% 1250% 再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40% 100% 225% 650% 1250% 资料来源:Revisions to the Basel II market risk framework,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长城证券研究所整理(注:长期评级在BB+(含BB+)到BB-(含BB-)之间的,发起机构不适用表中的350%或650%风险权重,而适用1250%的风险权重。) 表1:资产证券化标准法短期信用评级与风险权重对应表 短期信用评级 A-1/P-1 A-2/P-2 A-3/P-3 其他评级或者未评级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20% 50% 100% 1250% 再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40% 100% 225% 1250% 资料来源:Revisions to the Basel II market risk framework,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长城证券研究所整理 表3:资产证券化评级基础法长期外部信用评级和或以长期评估为基础的推测评级的风险权重 外部评级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再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优先档次、资产池分散的风险权重 非优先档次、资产池分散的风险权重 资产池不分散的风险权重 优先档次风险权重 非优先档次风险权重 AAA 7% 12% 20% 20% 30% AA 8% 15% 25% 25% 40% A+ 10% 18% 35% 35% 50% A 12% 20% 40% 65% A- 20% 35% 60% 100% BBB+ 35% 50% 100% 150% BBB 60% 75% 150% 225% BBB- 100% 200% 350% BB+ 250% 300% 500% BB 425% 500% 650% BB- 650% 750% 850% BB-以下或者未评级 1250% 资料来源:Revisions to the Basel II market risk framework,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长城证券研究所整理 表4:资产证券化评级基础法短期外部信用评级或以短期评估为基础的推测评级的风险权重 外部评级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再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优先档次、资产池分散的风险权重 非优先档次、资产池分散的风险权重 资产池不分散的风险权重 优先档次风险权重 非优先档次风险权重 A-1/P-1 7% 12% 20% 20% 30% A-2/P-2 12% 20% 35% 40% 65% A-3/P-3 60% 75% 75% 150% 225% 其他评级或者未评级 1250% 资料来源:Revisions to the Basel II market risk framework,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长城证券研究所整理 表5:资产证券化风险自留比重经过此次调整后大幅降低,对银行资本效果明显 时间 监管文件 规定 2012年5月17日 《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贷资产证券化各发起机构应持有由其发起的每一单资产证券化中的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的一定比例,该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每一单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5%。 2013年12月31日 《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风险自留比例的文件》 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应持有由其发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一定比例,这一比例不得低于该单证券化产品全部发行规模的5%,而发起机构持有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5%。 资料来源:《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风险自留比例的文件》,长城证券研究所整理 行业动态点评 长城证券4 请参考最后一页评级说明及重要声明 表 6:以工元2013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为例对比自留风险比例调整前后资本计提要求:所需计提的资本大幅下降,节约幅度在80%以上 自留风险比例调整前 自留风险比例调整后 基础资产及证券化产品 工元2013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入池资产全部为按照工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的正常类贷款35.9235亿元人民币,证券化产品分为优先AAA档、优先AA档、未评级/高收益档三档,发行规模分别为30.40、1.70、3.8235亿元,占比分别为84.62%、4.73%、10.64%。 资产证券化前需计提的资本 35.9235×100%×8%=2.87388亿元 标准法 若自留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占全部规模的5%,则需计提资本 35.9235×5%×1250%×8%=1.796175亿元 若自留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占最低档次资产规模的5%,其他自留优先级证券占相应基本证券的5%,则需计提资本 (30.40+1.70)×5%×20%×8%+3.8235×5%×1250%×8% =0.02568+0.191175=0.216855亿元 内部评级法 若自留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占全部规模的5%,则需计提资本 35.9235×5%×1250%×8%=1.796175亿元 若自留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占最低档次资产规模的5%,其他自留优先级证券占相应基本证券的5%,则需计提资本 30.40×5%×7%×8%+1.70×5%×8%×8%+3.8235×5%×1250%×8% =0.008512+0.000544+0.191175=0.200231亿元 资料来源:长城证券研究所整理 附: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2013〕第21号 为进一步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风险自留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风险,促进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需保留一定比例的基础资产信用风险,该比例不得低于5%。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应按以下要求保留基础资产信用风险: (一)持有由其发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一定比例,该比例不得低于该单证券化产品全部发行规模的5%。 (二)持有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5%。 (三)若持有除最低档次之外的资产支持证券,各档次证券均应持有,且应以占各档次证券发行规模的相同比例持有。 (四)持有期限不低于各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限。 (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可按照上述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风险自留的具体方式。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原则上应担任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贷款服务机构,切实履行贷款服务合同各项约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前期试点过程中已经发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政策规定中的具体条款有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在扩大试点阶段按本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