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半年度报告 (股票代码:001227) 二〇二三年八月 兰州银行简介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银行”“本行”)成立于1997年,是甘肃省第一家地方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1997年6月,原兰州市56家城市信用社组建成立兰州市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8月更名为兰州市商业银行,2008年6月更名为兰州银行,2022年1月17日成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01227),成为甘肃省首家A股上市银行。本行共有员工4,100余人,下辖总行营业部1家、分行15家、支行159家,覆盖全省各市州。 本行坚守本源,坚持审慎稳健的经营理念,秉承“服务地方、服务中小、服务民营、服务居民”的市场定位,充分发挥地方银行独特优势,筑牢业务基础,强化创新转型,积极探索服务实体、服务中小的有效模式,已发展成为一家经营稳健、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口碑良好的现代城商行。截至2023年6月末,兰州银行资产总额4,615.04亿元,较年初增长5.86%;吸收存款3,379.30亿元,较年初增长4.60%;发放贷款和垫款2,372.13亿元,较年初增长7.76%,为甘肃省存贷款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8亿元,同比增长15.68%;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不良贷款率1.70%,拨备覆盖率196.96%。 本行在2023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行榜中排名第320位;连续十二年荣获省长金融奖;连续多年获得AAA级主体评级。 战略愿景 战略目标 紧紧围绕以效益为核心的发展理念,坚持“轻型化、数字化、绿色化”三大转型方向,积极推动“质量、效益、规模”动态均衡发展,努力实现资产负债结构的持续优化、资产质量的稳步改善、盈利能力的有效提升、数字化建设的切实突破,全力守护好兰州银行“服务”和“效率”两大金字招牌,逐步将兰州银行打造成为业绩优良、管理精细、服务一流的上市城商行。 战略内涵 一项愿景:建设受人尊敬的特色精致银行三大方向:轻型化、数字化、绿色化六大工程:客户建设、零售转型、资产提质、兰外提升、科技赋能、管理强基三轮驱动:中小微、零售和金融市场 企业文化 使命 提供卓越服务,成就精彩梦想 愿景 建设受人尊敬的特色精致银行 核心价值观 诚信合规创新务实尊重阳光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52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3第六节重要事项.......................................................................................................57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3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8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9第十节财务报告.......................................................................................................70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 三、本行董事长许建平先生、行长蒲五斤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高雪梅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本半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本行及控股子公司甘肃兰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五、本行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 六、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本行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详见《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八、本行2023年半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九、本半年度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千元为单位,可能因四舍五入而存在尾差。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董事长许建平先生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许建平先生、行长蒲五斤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高雪梅女士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行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是否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行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本行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变更,并对2022年末和2022年同期相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财务报告”中“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三十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行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行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本行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情形。 九、存款和贷款情况 十、补充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监管指标中,存贷款比例、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拨贷比、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总资产收益率、成本收入比、资产负债率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阅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计算,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为上报监管部门合并口径数据,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按照《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中的规定计算。 (二)资本充足率指标 注:依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第1号令)要求,根据经审阅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计算。 (三)杠杆率指标 注:依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1号)要求,根据合并财务报表数据重新计算。 (四)流动性覆盖率指标 (五)净稳定资金比例指标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经监管部门批准,并经登记机关核准,本行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提供保管箱;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办理结汇、售汇业务;国际结算等外汇业务;基金销售业务;经营贵金属及代理贵金属;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总体经营概述 2023年上半年,本行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紧扣“战略落地”这个核心,围绕“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两大目标,全力探索新盈利模式、挖掘新增长潜力、铸就新竞争优势,经营发展不断提速,经营质效持续向好。 ( 一 ) 经 营 效 益 稳 步 提 升 。截 至2023年6月 末 , 本 行 总 资 产 达 到4,615.04亿元,较年初增加255.61亿元,增幅5.86%;吸收存款3,379.30亿元,较年初增加148.60亿元,增幅4.60%;发放贷款和垫款2,372.13亿元,较年初增加170.82亿元,增幅为7.76%。营业收入突破40亿元,达41.45亿元,同比增长8.96%,创历年来半年度营业收入最好水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8亿元,同比增长15.68%。 (二)息差水平逐渐筑底。本行主动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下调存款利率,以差异化定价有序对接重点客群,实现存款增长与付息率压降“两手抓”。2023年上半年,本行存款付息率较上年同期下降20个BP,净息差较同期下降3个BP,降幅明显收窄。 (三)资产投放提速增效。2023年上半年,本行累计对接重大项目693个,新发放贷款34.82亿元;截至2023年6月末,我行绿色贷款余额137.06亿元,较年初净增42.71亿元;普惠型小微贷款增速10.62%,高于各项贷款3.47个百分点,客户净增562户,完成阶段性“两增”目标;涉农贷款持续增长, 净增22.70亿元;信用卡累计交易金额55.62亿元,汽车消费贷款累计投放1.98亿元。 (四)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本行持续深化风险防控,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资产质量主要指标保持稳定。截至2023年6月末,本行不良贷款率1.70%,较年初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96.96%,拨贷比3.35%,保持稳定上升态势;关注类贷款较年初下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