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周录得可观涨幅 ——可转债周报(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 要点 作者 1、市场行情 分析师:张旭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6010001010-56513035zhang_xu@ebscn.com 本周(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共5个交易日)转债市场继续上涨,全周中证转债指数涨跌幅为+1.2%(上一交易周为+2.1%),连续两周录得可观涨幅;本周中证全指变动为+1.1%。2025年开年以来,中证转债涨跌幅为+7.9%,中证全指数涨跌幅为+4.6%,转债市场表现好于权益市场。 分析师:李枢川执业证书编号:S0930521040004010-56513038lishuchuan@ebscn.com 分评级来看,高评级券(评级为AA+及以上)、中评级券(评级为AA)、低评级券(评级为AA-及以下)本周涨跌幅分别为+1.62%、+1.41%、+0.63%,高评级券本周涨幅最多。分转债规模看,大规模转债(债券余额大于50亿元)、中规模转债(余额在5至50亿元之间)、小规模转债(余额小于5亿元)本周涨跌幅分别为+1.45%、+1.12%和+0.92%,大规模转债涨幅最多。分平价来看,超高平价券(转股价值大于130元)、高平价券(转股价值在110至130元之间)、中平价券(转股价值在90至110元之间)、低平价券(转股价值在70至90元之间)、超低平价券(转股价值小于70元)本周涨跌幅分别为+2.39%、+0.41%、+1.28%、+0.58%、+0.91%,超高平价券涨幅最多。分行业来看,涨幅排名前30的可转债主要来自化工(6只)、医药生物(4只)、电子(4只);跌幅居前的30只可转债主要来自化工(6只)、汽车(4只)、有色金属(3只)等。 2、转债价格、平价和转股溢价率的均值分别为124.53元、96.58元和28.2% 截至2025年7月4日,存量可转债共471只(上周收盘为470只),余额为6421.80亿元(上周收盘为6431.50亿元)。具体来看: 转债价格的均值为124.53元(上周为123.21元),分位值为93.8%(上周为88.6%); 转债平价的均值为96.58元(上周为94.88元),分位值为81.9%(上周为75.0%); 转债转股溢价率的均值为28.2%(上周为29.9%),分位值为56.5%(上周为59.9%);其中,中平价(转股价值为90至110元之间)可转债的转股溢价率为25.7%(上周为24.7%),高于2018年以来中平价转债转股溢价率的中位数(19.9%)。 3、可转债表现和配置方向 本周转债市场继续上涨,全周中证转债指数涨跌幅为+1.2%(上一交易周为+2.1%),连续两周录得可观涨幅;本周中证全指变动为+1.1%。2025年开年以来,中证转债涨跌幅为+7.9%,中证全指数涨跌幅为+4.6%,转债市场表现好于权益市场。展望后市,基本面、宏观政策仍是当前转债市场重要的影响因素,可以继续关注提振内需等领域正股绩优的转债。 4、风险提示 关注市场剧烈调整、资金成本超预期等风险。 1、市场行情 统计区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7月4日 资料来源:Wind,光大证券研究所 统计区间:2025年1月2日至7月4日 资料来源:Wind,光大证券研究所 2、目前转债估值水平 资料来源:Wind,光大证券研究所纵轴:元统计区间:2018年1月2日至2025年7月4日 3、转债涨幅情况 4、风险提示 关注市场剧烈调整、资金成本超预期等风险。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负责准备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任何关于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研究人员的个人观点。研究人员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法律主体声明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负责本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为本报告目的,不包括港澳台)的分销。本报告署名分析师所持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号已披露在报告首页。 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和Everbright Securities(UK) Company Limited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机构。 特别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也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的核心金融服务平台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本公司还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期货、基金管理以及香港证券业务。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以合法获得的我们相信为可靠、准确、完整的信息为基础,但不保证我们所获得的原始信息以及报告所载信息之准确性和完整性。光大证券研究所可能将不时补充、修订或更新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该等更新。 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发布时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需随时进行调整且不予通知。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建议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可能会向客户提供与本报告中观点不同的口头或书面评论或交易策略。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板块可能会独立做出与本报告的意见或建议不相一致的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并理解投资证券及投资产品存在的风险,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建议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抉择。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机构就报告内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信赖依据。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分发,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本报告的版权仅归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进行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发表、篡改或引用。如因侵权行为给本公司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 光大证券研究所 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号NEO绿景纪元大厦A座17楼 北京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7层 上海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3楼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机构 英国Everbright Securities(UK) Company Limited6th Floor, 9 Appold Street, London, United Kingdom, EC2A 2AP 香港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一期2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