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指研究院发布研报,自11月11日以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金融16条”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后,银保监会、住建部、央行再次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合理使用预售监管资金,防范化解房地产企业流动性风险。《通知》对保函的额度和期限、商业银行开具置换预售监管资金具备的条件、房地产企业如何使用保函、商业银行如何防范风险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预售资金监管更加灵活,保函可以置换监管账户的资金,但有额度限制,留存的资金需要基本确保项目可以竣工交付,剩余资金不足,出函银行应立即垫付。为优质房企提供资金流动性支持的同时,也可防范银行的业务风险。明确置换出的预售监管资金的用途,优先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偿还项目到期债务等。政策出台后,各地的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有望加快落地执行,为优质房企释放更多资金流动性,但短期来看,政策效果或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