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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点评:全流程理顺,政策助力风光网储进一步高质量发展

电气设备2022-05-30殷中枢、郝骞、黄帅斌光大证券在***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点评:全流程理顺,政策助力风光网储进一步高质量发展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1- 证券研究报告 2022年5月30日 行业研究 全流程理顺,政策助力风光网储进一步高质量发展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点评 电力设备新能源 买入(维持) 作者 分析师:殷中枢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8040004 010-58452063 yinzs@ebscn.com 分析师:郝骞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20050001 021-52523827 haoqian@ebscn.com 分析师:黄帅斌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20080005 021-52523828 huangshuaibin@ebscn.com 联系人:陈无忌 021-52523693 chenwuji@ebscn.com 联系人:和霖 021-52523853 helin@ebscn.com 行业与沪深300指数对比图 -29%-7%15%37%60%05/2108/2111/2102/22电力设备新能源沪深300 资料来源:Wind 事件: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下文简称“《方案》”)。 点评:重视程度高,系统性强。该文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起草,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一方面,新能源特别是大基地项目涉及多方协调,如国土规划、生态红线、环境保护等,需要诸多部门相互配合;另一方面,将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放入时代发展的背景下,体现了国家的重视程度。加快新能源项目发展,对拉动经济增长也有着重要意义。 此次下发实施方案,实操性强,在多方面疏通了前期或多或少存在的堵点,也为后续项目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环境。 1)开发利用:大基地与分布式并举。对于大基地: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并强调建设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对于分布式:户用方面,不仅支持农民自有建筑建设光伏,也鼓励集体土地参与项目开发。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民投资新能源项目提供创新产品和服务,与当前户用领域众多的金融创新一脉相承。工商业方面: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鼓励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等安装光伏或太阳能热利用设施。此外,央视朝闻天下报道,2022年全年光伏并网预计达到1.08亿千瓦,同比增长95.9%。在大基地与分布式并举的模式下,我们认为该目标有望达到,同时不排除包含部分为2021年递延项目。 2)流程管理:强调“放管服”改革,核心是加快进度。完善新能源项目投资核准(备案)制度,推动风电项目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新能源项目集中审批绿色通道。推动电网企业实现新能源项目接网全流程线上办理,大幅压缩接网时间。对于大基地项目,尤其强调在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协调指导,提高审批效率。 3)资金支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研究将新能源领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金融机构可自主确定是否对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发放补贴确权贷款。加大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对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研究探索将新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范围。体现了财政、金融领域全面支持,有望盘活存量项目和存量补贴,增加新能源项目发展的资金来源。 《方案》中,再次明确了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我国新能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的制约因素。要实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必须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 要点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2- 证券研究报告 电力设备新能源 1)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灵活性。(a)提升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和灵活性,须从源网荷储四方面着力。(b)我们需重点关注下一步国家层面与各省市层面对调峰调频电源补偿机制的完善,这将极大地影响各省市储能的装机节奏。(c)除了较为传统的火电灵活性改造、抽水蓄能之外,《方案》中特别提到了加大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建设力度,鼓励西部等光照条件好的地区使用太阳能热发电作为调峰电源。我们认为要重视光热电站熔盐储热的投资机会。(d)《方案》中着重提出了“研究储能成本回收机制”。储能成本的摊分一直是限制储能大规模建设的核心问题,在《“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中,已经重点阐述了疏导新型储能成本的方式,我们需持续追踪各类成本疏导政策的落实情况。 2)着力提高配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方案》中指出,推动电网企业加大投资建设改造力度,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探索开展适应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直流配电网工程示范。重点关注配电网改造领域的投资机会。 3)稳妥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随着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稳步推进,新能源参与市场能够有更明确的投资收益预期,将更好地保障新能源行业投资积极性。 4)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此前,在《“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中就已明确:各地区“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 投资建议:政策助力下,新能源板块加速发展。光伏领域:重点关注隆基绿能、通威股份、中环股份、晶科能源、福莱特。风电领域:重点关注东方电缆、大金重工、恒润股份、五洲新春、新强联、日月股份;电网领域:重点关注思源电气、许继电气、特变电工、国电南瑞。储能领域:重点关注鹏辉能源、派能科技、德业股份、锦浪科技、固德威,青鸟消防、英维克、国安达、高澜股份,西子洁能。 风险分析:光伏风电装机不及预期、产业链原材料价格波动;储能降本不及预期风险;储能政策支持力度不及预期风险;电力交易市场化改革进展不及预期风险;国家电网投资力度低于预期风险。 中庚基金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3-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及公司评级体系 评级 说明 行 业 及 公 司 评 级 买入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增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中性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 减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卖出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无评级 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基准指数说明: A股主板基准为沪深300指数;中小盘基准为中小板指;创业板基准为创业板指;新三板基准为新三板指数;港股基准指数为恒生指数。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负责准备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任何关于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研究人员的个人观点。研究人员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法律主体声明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负责本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为本报告目的,不包括港澳台)的分销。本报告署名分析师所持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号已披露在报告首页。 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和Everbright Securities(UK) Company Limited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机构。 特别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创建于1996年,系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本公司还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期货、基金管理以及香港证券业务。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以合法获得的我们相信为可靠、准确、完整的信息为基础,但不保证我们所获得的原始信息以及报告所载信息之准确性和完整性。光大证券研究所可能将不时补充、修订或更新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该等更新。 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发布时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需随时进行调整且不予通知。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建议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可能会向客户提供与本报告中观点不同的口头或书面评论或交易策略。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板块可能会独立做出与本报告的意见或建议不相一致的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并理解投资证券及投资产品存在的风险,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建议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抉择。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机构就报告内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信赖依据。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分发,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本报告的版权仅归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进行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发表、篡改或引用。如因侵权行为给本公司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 光大证券研究所 上海 北京 深圳 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 恒隆广场1期办公楼48层 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 泰康国际大厦7层 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号 NEO绿景纪元大厦A座17楼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机构 香港 英国 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一期28楼 Everbright Securities(UK) Company Limited 64 Cannon Street,London,United Kingdom EC4N 6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