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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业发改委2059号文及近期PPP监管政策点评:环保PPP项目投资属刚性需求,看好后续民营资本参与机会提升

公用事业2017-12-01陶贻功民生证券键***
环保行业发改委2059号文及近期PPP监管政策点评:环保PPP项目投资属刚性需求,看好后续民营资本参与机会提升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证券研究报告 1 [Table_Summary] 一、事件概述 11月30日,发改委发布《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2059号文),要求持续做好民营企业PPP项目推介工作,创造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良好环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同时,近期PPP监管政策频发,财政部、国资委先后发布92号文、192号文强化对于PPP项目及央企参与PPP项目的监管,入库项目质量提高、央企给民营资本腾挪空间后,将有利于提升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机会。 一、 二、分析与判断  2059号文明确提出为促进PPP模式更好发展,多种措施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2059号文继财政部92号文、国资委192号文之后发出,明确提出通过分类施策支持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科学合理设定社会资本方选择标准、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推动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目前整个PPP业务竞争格局分化明显,央企占据了大部分市场,据基建通整理发布的2017上半年八大建筑央企中标的PPP项目总额为1.5万亿,几乎占据了整个项目库上半年执行落地总额的一半,而生态环保板块,根据明树数据7-9月月度中标数据来看,央企大概占据了六成订单。2059号文的发布,有可能改变后期PPP项目的竞争格局,真正引入民营资本主导和参与公共服务领域建设,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 财政部解读92号文,严查资本金代持,规范化有利于行业健康持续发展。近日,财政部又发布了《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的解读,明确指出社会资本的股份不得由第三方代持,要遏制当前部分社会资本中选后自行指定其关联企业、子公司、基金等第三方代为履行出资义务。我们认为92号文短期内对新增入库项目额增速会有放缓,但也会提升入库项目的质量,有利于后期落地及银行融资贷款。同时对于社会资本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说如何签订规范详尽的PPP项目合同、资金偏紧背景下的融资能力等,我们认为后续PPP项目竞争中,拥有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一条龙服务能力的优质企业行业占有率有望提升。  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背景下,环保PPP类项目具备刚性投资需求。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2018年起由审计试点进入到全面推开阶段。审计机关将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地区或者主管业务领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解决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近期包头等城市地铁项目因城市人口规模不达要求被叫停,经济复苏超预期的大环境下,明年投资增速或将下滑,而有限的基建投资将流向最为迫切的领域。环境保护类项目具备强公益性,地方财力有限,十三五环境保护压力突出的情况下,大部分的项目开展推动将采取PPP模式。十九大开幕式上习主席指出现阶段我们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集中在精力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短板上,地方政府领导环境绩效考核正在压茬推进中,十三五期间环保PPP的投资需求是 [Table_Invest] 推荐 维持评级 [Table_MarketInfo] [Table_QuotePic] 行业与沪深300走势比较 资料来源:wind,民生证券研究院 [Table_Author] 分析师:陶贻功 执业证号 S0100513070009 电话 (010)85127892 邮箱 taoyigong@mszq.com [Table_docReport] 相关研究 1、《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改革已然开启》20171117 2、《三季度项目库落地率加速明显,生态环保类项目落地率持续领跑》20171030 3、《环保投资当属刚性需求,三季度数据或超市场预期》20171020 -20%-10%0%10%20%30%16-1117-0217-0517-0817-11环保 沪深300 [Table_Title] 环保行业 行业研究/简评报告 环保PPP项目投资属刚性需求,看好后续民营资本参与机会提升 ——发改委2059号文及近期PPP监管政策点评 简评报告/环保行业 2017年12月01日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证券研究报告 2 [Table_Page] 简评报告/环保行业 极具刚性的。环保部10月中旬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将建立匡算投资约7000 亿元投资项目库;2017年3季度末,财政部管理库共有广义生态环保项目1.14万亿,执行阶段项目4700亿,落地率(执行项目管理库占比)为41.11%,还有近六成项目未落地,后续投资落地空间仍然广阔,央企参与PPP项目受限的背景下,民营企业将获得更多的参与机会。 三、投资建议 11月以来环保PPP板块跌幅较大,我们认为市场存在过度反应的情况。PPP监管趋严的背景下,2059号文的发布将有望提升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机会。生态环境治理、水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大量项目投资亟待通过PPP模式进行,市场空间仍在释放之中,环保PPP长期向好的大逻辑并未改变。PPP规范化进程利好PPP模式项目经验丰富、规范化参与PPP项目、拥有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一条龙服务能力的优质企业,我们依旧看好【铁汉生态】、【东方园林】、【蒙草生态】以及【博世科】。 四、风险提示 1、PPP改革进程不及预期,2、财政部监管执行尺度过于严苛,3、信贷过紧阻碍项目落地。 盈利预测与财务指标 股票代码 重点公司 现价 EPS PE 评级 2017/11/30 2016 2017E 2018E 2016 2017E 2018E 300197 铁汉生态 11.80 0.34 0.56 0.83 34 21 14 强烈推荐 002310 东方园林 20.38 0.48 0.76 1.06 42 27 19 强烈推荐 300355 蒙草生态 12.76 0.21 0.58 0.80 60 22 16 强烈推荐 300422 博世科 17.19 0.18 0.43 0.80 98 40 21 强烈推荐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证券研究报告 3 [Table_Page] 简评报告/环保行业 [Table_AuthorIntroduce] 分析师简介 陶贻功: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研究生专业矿物加工工程(煤化工)。2011年7月加入民生证券至今。一直从事煤炭、电力、燃气、环保等大能源方向的行业研究。2012年“新财富最佳分析师”入围、2012年“第六届水晶球奖”(非公募类)第二名、2012年“金牛分析师”入围奖核心成员。2015年“天眼”采掘行业最佳选股分析师第二名;2016年“慧眼”环保行业第二名。 分析师承诺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客观、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影响,特此声明。 评级说明 公司评级标准 投资评级 说明 以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公司股价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基准。 强烈推荐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20%以上 谨慎推荐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10%~20%之间 中性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 回避 相对沪深300指数下跌10%以上 行业评级标准 以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指数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基准。 推荐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5%以上 中性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5%~5%之间 回避 相对沪深300指数下跌5%以上 民生证券研究院: 北京: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7层;100005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2101;200122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A座28层;525000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证券研究报告 4 [Table_Page] 简评报告/环保行业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刊载的意见、推测不一致的报告,但本公司没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更新本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 本报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客户做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客户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所载的内容而取代个人的独立判断。本公司也不对因客户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任何可能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公司未确保本报告充分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本公司建议客户应考虑本报告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以及(若有必要)咨询独立投资顾问。 本公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参与本报告所提及的公司的金融交易,亦可向有关公司提供或获取服务。本公司的一位或多位董事、高级职员或/和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及的公司的董事。 本公司及公司员工在当地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可以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以及顾问、咨询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本公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 若本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的信息。 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发送、传播本报告。本公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所有在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除非另有说明,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